2013年12月6日在聯通網上營業廳購買iphone4s手機,12月7日烏魯木齊聯通公司電話通知我不符合促銷政策,本人同意取消訂單退款。根據聯通網上營業廳公布的退款時間,七個工作日后我的退款仍然沒有到賬。12月19日致電10010客服兩次投訴。客服建議聯系烏魯木齊公司,烏魯木齊公司說退款端口目前有故障,具體退款時間不能保證。12月20日再次向10010投訴,被告知要在24小時內給回復,12月21日再次投訴10010,說需要再向有關部門反映聯系。從投訴開始截止今日,未接到聯通公司任何回復。聯通公司擅自推遲退款時間,屬于惡意違約。 聯通公司電話征求我同意后,直接可以取消訂單,且聯通官網上訂單狀態顯示退款成功,實際上并沒有收到任何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