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我在聯通購買了一臺小米的合約機1999元,當時讓我交了600的首付,剩下的1399是分期付款。簽合同時候上面寫的還款期數是12,所以我就好奇的問客服人員‘剩下的1399是要一年還清嗎?’,當時客服回復我的原話是‘這個不一定的,我們每個月會在您卡里面扣172,至到扣完為止’,所以我當時以為跟她說的一樣。直到昨天我無意收到一條銀行扣款信息‘代收金額172’,我一下懵啦(我已經忘記去年合約機的事情),我也沒用卡呀,我還以為是銀行那邊出了問題。后來仔細一想是不是合約機扣的款,我才找出了去年的合同,一看每月還款金額就是172,但是我再仔細一查我的銀行卡扣款記錄,才發現竟然扣了我12個月,再一算,總共扣除了我2064元,也就是1999元的手機我花了2664。我就拿著單據去找了當時買手機的聯通店,不料客服人員竟然告訴我,扣款沒有問題,說如果我兩個月沒還清的話,每天會有千分之一的利息,還一口咬定給我辦理的客服人員肯定有跟我說清楚的…….爭論半天沒有結果,很是憤怒。畢竟事情過去都一年了,我也沒有證據證明,莫口難辨,只能啞巴吃黃連了.但是想著還是很讓人憤怒,對聯通表示極大的不滿,當時購買手機的時候,客服人員為什么不跟我講清楚,告訴我每天有千分之一這么這么高額的利息,如果我知道有這么回事,絕對不可能為了區區一千多塊錢,去背負著這么高額的利息。聯通竟然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讓我整整一年背負著高額的利息,其利率竟然高達將近50%,而且合同并沒有寫明一天的利息是千分之一。錢已經扣了,肯定是要不回來了,但是聯通的這種做法,難道就不能給無辜的消費者一個說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