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0月1日,本人通過小家聯行租房中介租住成都市雙流區新怡花園A區5棟1單元1004房屋,合同期限為一年,共計1套1居室的房屋,繳納押金1830,分別于10月16日、11月16日、12月16日繳納1830元月租,3個月共計5490元人民幣,小家聯行提供本人合同為電子合同(沒有提供紙質合同),電子合同已經在該平臺APP無法查到。 2、2018年12月21日,該公司聯系本人,通知小家聯行已經倒閉,需要重新續簽一份一年合約。 3、2018年12月21日,得知此消息后,因中自稱經理的工作人員拒接電話,本人與其短信聯系,該自稱經理的工作人員告知讓業務員聯系本人。之后小家聯行業務員聯系本人,因本人的原合同沒有到期,事出突然,拒絕續簽,并要求退租,按照合同退還50%押金。該業務員態度惡劣甚至威脅,如不續簽,無論是退租或是租期滿一年,押金不給退。本人對于此觀點表示不能認可。 4、原因如下:第一點:小家聯行被誼居公司收購并未提前通知租戶,極大的降低了消費者對企業的信任感 第二點:舊租房合同標明中途退租,扣除50%押金,本人未續簽新合同,理應按照舊合同執行。 第三點:小家聯行平臺APP上的電子合同現已銷毀,單方面銷毀合同,有違契約精神,理應賠償租房者押金及單方面違約費用。 第四點:小家聯行中介人員不接電話、不回復消息,對消費者的內心以及生活造成極大影響。 第五點:小家聯行以及誼居公司的態度,讓身為消費者的本人感到失望。 5、我的投訴要求是: 第一點:要求小家聯行賠償本人押金及單方面毀約的違約金(如小家聯行已注銷企業,無能力賠償,要求收購方誼居公司賠償本人) 第二點:中介人員對消費者的惡劣態度甚至威脅,要求中介本人以及公司道歉并聲明維護消費者權益 第三點:如果本人在此期間出現任何人身隱患,一切責任皆有小家聯行及其收購方誼居公司負責 第四點:如事情期間,出現誤工、交通費用等所有因此事發生的合理消費,皆有小家聯行以及收購方誼居公司負責 第五點:該公司以及其工作人員對于本人的惡劣態度以及威脅等,對本人身心造成極大的影響,必須做出正面回應,當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