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前從郭超手里轉租北苑家園茉藜園6號樓2單元701室一臥室,屬于多戶合租,郭超與房屋中介直接簽訂合同,四月前我交給郭超500押金和第一個月房租,后三個月的房租由我直接交給中介,現手上有中介開的收據,但是,由于合同將于4月4日到期,中介3月11日上門所要房屋,并以我不是合同承租人為理由,要求我搬出房屋,并進行威脅。但后來經協商,中介同意歸還未到期房租,于是我搬出房屋。我搬出房屋后,中介以郭超違約為名義,不歸還原本答應歸還的房租,并至今找各種借口未歸還押金。我總計被坑了1300元。雖然金額并不巨大,但仍然侵犯了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