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無錫明發商業廣場A2公寓一名業主。明發廣場作為無錫惠山區的重點建設項目,開發商沒有把政府的關心和支持落實到具體的項目工程上,項目遲遲不能通過綜合驗收。置廣大業主的利益于不顧,在未取得竣工備案表(開發商稱2011年6月辦到)、未有兩書的情況下在2011年1月就陸續違規交房。善良的業主處于對明發大品牌的信任和對房產專業知識的缺失,加之明發負責交房的人員不斷以兩書已辦好但在南京或在路上來敷衍催促業主收房,業主給予了明發足夠的信任陸續有人入住。為此造成的后果是明發一直在辦兩書,辦了1年多,仍是遙遙無期,房產證更是天方夜譚,給業主造成的損失不聞不問,業主是欲哭無淚。商品房目前變成了無保障房。廣大業主對明發的不作為或作不了為的態度大為寒心和失望。入住這么久還無法辦理兩書和兩證,對房屋的安全等綜合條件也頗為擔心。 目前因為樓盤通不過綜合驗收,沒有交房必須的兩書,很多業主已拖了近1年無法收房,部分被明發“說動”已收房入住的業主住了一年也一直無法辦理房產證等手續以保證自身正當權益。明發負責接待的物業總是以“手續正在辦理中,房產證總會有的”來敷衍,但何時能辦到始終沒有說法。因無法收房,明發對業主提出的退房或賠償要求也不予理睬。 更為嚴重的是明發商業廣場樓盤從2008年備案銷售至今,早已是現房銷售了,整個廣場幾年前就已建成,因為明發自身原因。至今無法開業,成了過往市民的笑談(空城)。即便如此,明發仍在繼續向社會銷售這種入住1年多都通不過綜合驗收辦不了兩書和房產證得房子。若不良房產繼續流向市場,矛盾將擴大,甚至引起社會問題。 對已深受其害的很多業主要求明發退房賠償損失,鑒于明發現在銷售的很多已是現房,在已售房產無法通過綜合驗收及辦理相關證書的情況下,很多業主處于對廣大消費者利益的保護考慮,在明發沒徹底解決現有問題前,應該制止其繼續銷售行為,減小對社會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