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2月底在佛山南海家天下家居廣場澳瑪家具店購買了一套電視柜,電視柜為組合掛柜,12月底澳瑪家具店安排了安裝師傅上門安裝了電視柜,2012年1月1號本人于廣州友誼商店購買了11000元的46寸索尼液晶電視,2012年1月6號索尼安排了安裝人員安裝上了電視機。但因澳瑪家具店安排的安裝師傅因安裝問題導致2012年2月10號晚上10點38分掛柜墜落砸中電視機和墻壁,并將放于掛柜中的擺飾物品一并砸壞,造成損失兩萬元以上。因本人家有喜事在即,要求澳瑪家具店賠償新電視機即可,2012年2月11號下午2點澳瑪家具店安排安裝師傅上門檢查,已發現當時的螺絲鉆洞不夠深,螺絲較短,安裝師傅已拍照片,并已重新將掛柜裝好。三天后收到澳瑪家具店回復電話,該店負責人草率的表示因擺飾品過重導致掛柜墜落,此說法完全是該店推卸責任的表現,其一:該店當時就派人拍了照片查了掛柜安裝的螺絲非常之短,其二:該店從未說明掛柜的承重量為多少,其三:掛柜的格局根本不可能裝得下過多的東西,其四:此掛柜只為裝飾品并非真正拿來儲存物品的柜子。故本人認為該店是完全不負責任及推卸責任的表現。 2012年2月16日該店負責人致電仍表示掛柜為外在力量導致掛柜掉落,無任何取證無法得到賠償。并表示掛柜都裝了一個多月倒塌下來非他安裝問題引起,并只對他的產品負責對其他損失不予理睬。本人認為該店的產品質量對消費者產生一個安全財產隱患,該店應給消費者一個合理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