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是高層樓一般為了給電動車沖電都會把車推上13樓放到樓道里,今天早上電動車沒了電梯里有攝相頭樓層里沒有,樓底下單元門長年都不關,壞了我住盛德花園小區還算可以不過老是丟東西前些日子我還丟過一個電瓶也是在樓道里.我不到一年的時間在這個小區里丟了兩次東西我找到物業想要給個說法. 物業人員說,你報警處理他們能做到的就是可以提供監控,不過該有監控的地方樓層里都沒有電梯里有樓梯里沒有,單元門東門有西門沒有.這不是給小偷提供便利條件嗎?物業人員又說:這小偷從13樓偷車也夠牛的你通告法律手段吧我們等著,言語中帶著輕浮不屑,這意思就是讓我耐哪告哪告去,我只是想討個說法讓自己心理能平衡誰想到卻是這樣的結果誰給了他們這樣的底氣只有求助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