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送站印發(fā)水票設立有效日期,與正光和公司有效日期不符
2012-07-10 10:42 上海市 胡先生
我是正光和飲用水老客戶,手里還有2007年購買的上海正光和飲用水有限公司的水票,但水票上蓋有"石化正廣和純水配送第十八服務社"的水票有15張,加蓋"上海凌松工貿有限公司"公章的水票有30張,水票上印有“正廣和”品牌,而購買時明確表示沒有有效期,時間久了可能補差價.針對上述口頭承諾也可以接受。而最近表示不能使用上述水票,只能使用有條形碼的水票,要求正廣和公司維護老客戶的合法權益。訴求:退賠水票購買費用或更換水票。
贊助商鏈接
網友評論
已有10人評論,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