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我在“平安普惠”借款12200元,到賬12200元,分20期還款,目前已經還了16期,就已經還了13658.35元了。
另外一份借款20000元,到賬20000元,分36期,目前還了28期就已經還了24875.76元,這兩筆放款方均為陸金所。
目前發現該公司在我的借款當中搭售保險費,并收取各種服務費,這樣就增加了我的綜合息費,已經超過36%,并且保監局194號文件明確規定不可以捆綁搭售保險,已經違規。另外收取的服務費也算是綜合息費的一種。
“平安普惠”利用放款人資金高利轉貸是否已經違規,請有關單位嚴查。
本人現要求平安普惠給我退回保險費以及多余的利息。并提供合同原件,如果收取服務費必須給我開具發票,這是我作為一個消費者應該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