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親于2011年5月1日贈予我一臺TCL液晶彩電L40F3200B,是我家裝修贈予我的禮物,由于當時裝修還未完工,新居還得擱置一段時間釋放甲醛,當時跟武漢工貿大武漢賣場購買時咨詢是先送貨隨時可以安裝。現在我準備搬家跟TCL售后聯系安裝,負責安裝的師傅打電話說過了一年安裝需要收費。我打電話TCL投訴部門質問有何憑證必需一年內安裝,當初購買時銷售人員承諾的是隨時可以安裝可享受一次首次免費安裝的服務。并說明了家里因為裝修不能安裝的原因。該投訴部門沒有任何憑據說明,只說他們公司有這樣的規定過期必需收費的霸王條款。試問購買電視沒有完成安裝應有的義務,導致消費者無法正常使用。相當于他們公司就是出售了一件半成品給消費者,還推卸應有的安裝責任,想收費賺取黑心錢。這樣的商家以后還會有消費者相信你們的品牌再購買你們的商品嗎?現在也不過跟他們的霸王條款過了兩個月,跟他們打電話協商解決,跟他們說如果你們不給解決我就需要打電話315來協調解決此事,他們竟然說那你打電話吧。態度之惡劣令人氣憤。我現在只想完成首次安裝服務為什么就這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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