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3-04-12 在本網站進行投訴上海大眾不按中國大眾DSG召回公告進行變速箱控制單元召回一事(編號70133),期間上海大眾與4S店與我電話聯系,均被告知不在召回范圍內,本人車輛有失速現象且對處理意見不解,投訴后上海大眾與4S多次與我聯系,要求我進行檢測,2013-5-24下午4S店安排工作人員上門與我聯系,與檢測人員同行時就有失速現象發生并告知檢測人員,檢測人員現場檢測告知我變速箱一切正常沒有問題,并贈送200元維修劵,我要求進行控制單元更換,檢測人員表示需大眾廠家進行專車定制,后續如何處理由4S店電話通知,上海大眾的處理過程就是這些,對本人投訴(編號70133)沒有實質性解決進展,卻反饋已解決,本人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