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11月17日至銀都駕校二部報考駕照,當時已簽合同,繳清學費,駕校張姓老師只開具了一張收據,發票和合同要到學車時才給。當時也約定好二個月后安排上車。到了約定時間(1月17日)遲遲未接到駕校安排上車的電話,于是電話聯絡了當時與我聯絡的魏老師,他給我的答復是目前還在安排十月份的學員,可能要安排在年后。后來再等了一個月再至電該駕校老師,給到我的回復是還在安排十月份的學員,讓我再等等,時間要推到四五月份了,同時由于目前新交規要漲價還須補齊差價才給安排考試。這明顯的不合理,當時報名的時候是在漲價之前,該駕校負責人也沒有說之后漲價要補差價,而且合同也已經簽訂,合同理應生效,再談補差價實屬不講理。如果知道事后要漲價,當初我寧愿多交錢在新規之前考完,現在這樣已經進退兩難,損失金錢不說,還浪費了寶貴的時間。該家駕校已有眾多受害學員,多處投訴無果,相關部門也只是推諉扯皮,希望借助此平臺來解決此事,這也是眾多學車市民心中難忍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