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在濟寧福泰陽光4S店購置的2.3豪華版蒙迪歐轎車,提車第二天即出現導航及倒車雷達死機,三天出現車輛跑偏,15天全車13處油漆爆裂、脫落。7月14日車主到4S反映,幾天后4S聯合廠家代表鑒定,承認是商品質量問題,但不能解釋跑偏和脫漆的原因,提出將車輛開到4S全車打磨噴漆。因是提車不足半月的新車,又無法解釋出現跑偏和全車脫漆的原因,車主提出退車或更換新車,4S以車輛已掛牌為由拒絕,說是退換車造成的損失4S承擔不起,讓車主找廠家理賠。多次和4S協商后,7月21日,4S提出全車打磨噴漆加送1萬元4S代金券的處理方式,車主希望4S能給予退換故障車輛、或者將車輛出現跑偏和全車脫漆的原因解釋清楚,維修,延長質保并給予適當的現金補償,4S拒絕,聲稱出現發動機、變速箱等重大質量問題也不會予以換車,且國家沒有相關法律,車主到哪投訴也無濟于事。由4S重新打磨噴漆的車輛,其漆面的色牢度和抗氧化程度完全不能和廠家的高溫烤漆相比,且根據國內外的實際情況,因質量問題重新整車噴漆的車輛在二次銷售時價格也會受到極大的影響。因產品質量帶來的時間、精力和財產的損失不應由消費者來承擔,希望4S不要繼續采用拖延戰術蠻橫解決這件糾紛,也希望質量萬里行能夠客觀公正的幫助弱勢消費者,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