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北京恒通華泰汽車銷售公司及伙同其下屬內蒙古(包頭)恒通金安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偽劣汽車欺詐消費者 我于2011年6月7日,在北京恒通華泰汽車銷售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陽區立水橋甲九號,、銷售部王部長)所屬內蒙古(包頭)恒通金安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包頭市稀土高新區稀土路4號;有欺詐行為的經理孫建軍,電話0472-2207055;18686165077;);購買了一輛華泰圣達菲牌輕型客車(SUV),型號:SDH6454M3,產地是山東榮成,發票編號:00334644。一周時間汽車行駛約400公里時,開始出現明顯開車啟動時,汽車點火發動故障,不易點火發動;于華泰授權維護中心呼和浩特市環成車輛維修中心檢修時,當時馬上就給更換了一個新的油門踏板,但是拒絕給我簽署維修記錄,聲稱因為是免費的,所以總廠指示不允許給客戶簽注維修記錄;又一周后,車輛行駛約500公里后,再次出現半小時內連續點火20余次車輛無法正常啟動的故障現象;同時,有遇轉彎和或路口減速慢行時,車輛經常出現莫名其妙的自動熄火的現象;轉速表和實際速度不相符,有時,需要加速給油掛5檔時,汽車速度沒有明顯反應,甚至油門踩到底也沒反應;經仔細檢查勘驗發現汽車有明顯二次重新噴漆的重大異常現象(即在雙側車門下方邊緣有明顯重新噴漆和或焊接、膠粘、及其噴漆嚴重開裂掉漆的現象;同時全部車窗的護窗膠條有多處噴漆后因遮蓋不嚴而遺留下的噴漆痕跡明顯可辨。);故此,經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協會,和內蒙古人民廣播電臺經濟頻道《天天3.15》節目記者及內蒙古商報記者,和華泰公司所派人員賀國亮經理、焦經理相約現場勘驗檢查確認,事實屬實,無可爭辯;進一步需要提交消費者和廠家的協商解決方案;但是,至此以后,在長達7個月的時間里,華泰總公司表面上,口頭上始終表示愿意退賠此車,讓我們與經銷商聯系,但始終沒有結果,顯示出對消費者嚴重的不負責任的態度,故意推諉扯皮、一再拖延、故意制造各種理由和借口,刁難哄騙消費者,企圖逃避責任;同時,多次欺騙多家新聞媒體及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費者協會。為此,我做為消費者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向3.15投訴中心投訴北京恒通華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銷售欺詐行為,要求退車,并賠償我做為消費者的一切損失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