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1日,我在河南省鄭州市鄭州之星奔馳4s店買了一輛奔馳c180的車,當時是銷售員樊榮接待的,她讓我在鄭州之星刷完卡242000元,又非讓我買保險,我說我回到南陽當地再買,他拿出一份聲明讓我簽字,聲明是如果不在4s店買保險,出了事故4S店概不負責,我想買了算了,又刷了9475元,買了保險。 可以提車了,她又說車不在鄭州之星,在鄭州利星,我們又跑到利星,天已經完全黑了,利星的人把車提出來放在門口,我一檢查,右倒車鏡爛了一小塊,車身有兩處檫傷,明顯就是一臺樣車,我讓她給我寫了一個便條,可以提車也可以退車,我就離開了,后經過銷售經理我要退車,時至今日,款沒有退給我,保險倒是退了,還扣了我600多元,我想你4S店騙我在先,現在還要扣我保險,天下還有理沒有了?鄭州之星開店理念就是這樣的嗎?能騙就騙,不能騙就扣你錢,反正你買不買,只要到我店里,我就坑你錢。 強烈要求鄭州之星還我的保險錢和退我的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