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28日購置一輛陜汽德龍F2000自卸車,9月5日因方向機故障導致車輛損毀,保險公司來人拖到維修點進行修理,在修理過程中將陜汽服務站人員請到現場,對車輛進行了查看,確認方向機故障后將方向帶回服務站進行了進一步鑒定,發現方向機中軸斷裂使鋼珠卡死,所以方向無法操控,認定為方向機故障,同意更換,且需交會舊件后辦理。因為是質量問題,我方進行了拍照等留檔手續,進而與陜汽新疆辦事處聯系,將情況進行了說明,陜汽辦事處要求等保險公司賠付完畢后再將故障方向機帶到其辦事處,進行二次輕微補償。在此,我想投訴的是:如果我車輛沒有買保險,陜汽如何,這明明是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事故,廠家卻采取拖延的方式,等保險公司理賠完畢后再做差價補償,那請問車出事故到25號這20天的損失你們為什么不提不問,卻在車自身質量問題上采取轉嫁責任,對消費者,多自身產品質量漠視。 希望在2012年的3.15晚會能將這個案例作為典型來報道一次,據我所知全國有多起這種類似事故,只有極個別人采取了維權,當然成功的人有不少,但其中的艱辛是難以計數的。希望3.15能對此做以正面典型的維權報道,讓消費者明白,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事故,是可以向商家維權的,國家是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