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9年12月31日在山西省臨汾市長安鈴木4S銷售處購買了長安鈴木天語兩廂1.6自動擋轎車,現在車買了有9個多月,空調存在嚴重異響,聲音在兩米之外就能聽到,尤其是踩油門時,聲音如拖拉機,噪音大的簡直超乎想象,而且制冷效果明顯下降。 目前的問題是:我于9月18日到4s店檢測,工作人員檢測說需要換空調壓縮機,但并沒有出具檢測報告,并告知我說壓縮機到貨還要等幾天,會電話通知我,我于24日接到電話說壓縮機到貨可以去4S店更換了。我于9月25日到4s店,工作人員開始告訴我說維修人員不在,下午才能更換,而且一個小時就可以換完。正要走,工作人員又告訴我說,第二次保養規定時間為6月底,我沒有做保養,總部很可能會拒絕免費更換壓縮機,那就得自己掏錢換壓縮機了。不到10分鐘又告訴我說,必須自費做二次保養,才能給總公司申請免費更換,于是,我打電話到重慶總部,總部答復也是,未按規定時間做保養,第二次保養必須自費做完以后才能申請更換新的壓縮機,但不一定是免費的。 我要投訴的是,新車跑了4700公里空調出現嚴重異響,制冷效果下降,已經影響到了消費者對空調的正常使用,明顯是車輛自身的質量問題,與消費者二次保養有什么直接關系,難道做了二次保養空調問題就能被4S店檢測出來進而避免到現在要更換壓縮機的后果?從首保的現場來看,我都盯著4S店做完的,無非就是換機油,檢測胎壓,其他的根本沒有做。重慶長安鈴木和4S店的回復就是,你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做二次免費保養就是自動放棄了免費保養得權利。現在要換壓縮機,必須先把二次保養自費做了,才能打申請,因為他們的維修手冊上寫著文字。長安鈴木這么做實在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完全無視消費者的利益。出現質量問題應該立即無條件為消費者更換有問題的壓縮機,而且免費為消費者進行二次保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