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讓衣食住行都成為拿出手機“點一點”的小事,看到精美的小工藝品,價格不高,評價很好,加購物車;喜歡的連衣裙又降價了,顏色齊全,買家秀試穿很美,加購物車。不過,買買買的結果是,大量閑置物品出現(xiàn),扔了可惜,不扔占地方。由此,閑置物品交易平臺應運而生。
由于二手閑置物品交易平臺是C2C模式,為賣家和買家搭建一個交流的平臺,賣家自行定價,買家在購買前可以和賣家溝通、問詢,購買流程和其他網購平臺沒什么不同。
但問題是,交易結束,一旦出現(xiàn)糾紛,誰來負責售后?
陷阱:騙子都會煽情
移動大數(shù)據(jù)服務商QuestMobile發(fā)布的2017年二手交易領域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年底,二手閑置交易行業(yè)的用戶規(guī)模接近4000萬,在整個移動互聯(lián)網網民中的滲透率達到了3.6%。預計到2018年底,這一規(guī)模將達到5000萬。
閑置物品交易平臺的發(fā)展也證明了這個趨勢,閑魚、轉轉等一些被大多數(shù)人熟知的平臺之外,一些中小企業(yè)也迅速崛起,并獲得融資。
二手交易平臺截圖
但是,由于存在信息不對稱、商品評判缺乏規(guī)范性、信用懲罰機制缺失等問題,不少消費者在二手交易平臺遭遇交易糾紛或消費騙局。
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lián)合問卷網對2003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81.4%的受訪者在二手交易平臺上買賣過東西,39.6%的受訪者稱遇到過交易陷阱。其中,受訪者遇到較多的交易陷阱來自買賣雙方,包括:交換物品被賣家“偷梁換柱”(37.4%)、買家收貨后申請退款但不退貨(34.8%)、沒收到買家的付款(33.7%)。“逛閑魚時看到賣家轉讓128G全新iphone7Plus,只要3500元,而蘋果官網價格要7188元。賣家說這是下屬送的,自己也用不到,想盡快轉手,同時接受分期付款。”來自安徽安慶的糖糖在網上披露了自己的購物經歷,賣家這一番話也打消了她的疑慮。然而,分期付款不走平臺,首次支付1000元后,賣家找各種理由不發(fā)貨。
事實上,類似的問題并不少見。一些“賣家”十分清楚買家心理,故事講得煽情,話也說得貼心,無從拒絕,就是付費等著收貨,結果卻事與愿違。
假貨:好貨不便宜
除了騙子精心設置的騙局外,個別閑置物品交易平臺已成假貨的集散地。
“全新GUCCI香水28元一瓶,低價清貨處理。”“紀梵希口紅套盒55元包郵。”
在一些二手交易平臺隨便輸入知名品牌名稱,就能看到類似“白菜價”的名牌商品。《中國消費者報》在閑魚“花島王子”的店內看到,這名賣家主要售賣coach和MichaelKors等輕奢品牌,所有商品都是全新,但價格都在150元左右。這些所謂的全新商品,不到市場價的十分之一。
經詢問,賣家表示,商品是代工廠的貨,后來表明這是高仿包。
明明是閑置物品交易平臺,怎么就成了高仿品的一個分銷渠道?
同時,不少人也打出了招代理的旗號,一深圳賣家售賣多種型號美圖手機并招收代理,不少買家詢問手機價格,對方統(tǒng)一要求私聊。
如何加入代理?對方表示,需交300元保證金。對于貨源,回復是莫名其妙的“我這里”。而對于手機保真問題,則根本不做回復。
針對平臺存在的一些亂象,閑魚有關人士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由于閑置交易是新的交易模式,閑魚也在不斷探索和構建適合閑置交易平臺的治理體系,如信任體系、社區(qū)自治、客服和保險體系共同構成多層保障。
目前看來,平臺類似條款不同于京東、天貓等電商平臺有明確的賠付機制,能夠對商家形成一定約束。兩相比較,二手閑置物品交易平臺因規(guī)則問題,仍顯無序。“平臺要將非法經營、故意售賣假冒偽劣的失信人列入黑名單,但平臺約束力仍有限,也要和有關部門形成聯(lián)動,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不能讓二手平臺成為假貨泛濫的場所,長此以往不利于整個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違規(guī):平臺應負什么責任
在去年發(fā)生的一起案件中,某公司職員周某通過轉轉APP發(fā)布消息,以200元的價格出售自己積攢的北京市停車收費額定專用發(fā)票543份。經鑒定,上述發(fā)票均系真發(fā)票。后海淀法院以非法出售發(fā)票罪判處其拘役3個月,罰金1萬元。
據(jù)統(tǒng)計,2017年海淀法院共審結非法出售發(fā)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發(fā)票罪(假發(fā)票)案件共計59件。當法官對以上案件進行逐步分析時,發(fā)現(xiàn)有26起案件均源于轉轉。
此后,海淀法院向轉轉公司發(fā)送司法建議函,希望加強對網絡二手交易平臺的監(jiān)督管理。
但截至本報發(fā)稿時,個別網絡二手交易平臺仍存在涉嫌違規(guī)的交易。而對于平臺運營者,卻似乎疏于審查,給類似交易開了綠燈。
例如,《中國消費者報》在轉轉平臺發(fā)現(xiàn),在搜索欄輸入“計價器”,就會出現(xiàn)各類出租車計價器,價格在100元—1000元區(qū)間,其中有一些標注“通用計價器”“出租車計價器”等。
這類計價器可以在網絡平臺私下交易嗎?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計價器屬于特定人群使用的計量工具,是由相關行政機關進行管轄、檢測的,有指定的廠家對其進行銷售。
而更為匪夷所思的事情,也會在這類平臺出現(xiàn)。在轉轉平臺,有賣家掛出“1元學歷提升”的業(yè)務,足不出戶邁向名校大門。
一位叫作“mc唐老師”的賣家在轉轉掛出了“1元”代辦證件,畢業(yè)證書、專升本、985/211高校在職研究生等證件一應俱全,并打出“拒辦假證”的字樣。
其實,在相關平臺搜索“證件”“戶口”等,辦理廈門、深圳、北京戶口及辦理結婚證、離婚證等業(yè)務層出不窮。
本該給消費者提供便利,實現(xiàn)循環(huán)再利用的平臺,卻成了滋養(yǎng)各類非法交易的“溫床”。
日前,《電子商務法》三審稿落地,對于平臺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引發(fā)爭議。
對此,陳音江認為,平臺對個人身份信息有審核的義務。對于法律明確禁止的范疇,平臺明知應知要采取措施,卻沒有盡到監(jiān)管義務,就應當擔責。而當交易完成,發(fā)生糾紛時賣家跑了,平臺卻找不到賣家相關身份信息,這種情況下,需要承擔連帶責任。
而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觀點與之不盡相同。他對《中國消費者報》表示,閑置物品交易平臺屬于電子商務的一個范疇,應該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平臺對C端信息有審核義務,對主體要進行審核,對產品信息要進行監(jiān)管,違法物品不允許出售。同時,涉及到產品質量,平臺要有協(xié)助消費者解決的機制,可以學習類似淘寶的評分機制和保證金制度。
他進一步表示,整個行業(yè)的良性發(fā)展,還需要平臺、監(jiān)管部門,甚至是整個社會形成合力,只靠平臺缺乏動力去完全杜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