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新房三四年,貴陽市辰龍花園的711位業主沒想到,他們的房產證至今沒能辦下來。
原來,小區的開發單位貴陽市開陽縣林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泉公司”)在代收購房者近470萬元房屋維修資金后,并未按時上繳開陽縣房地產管理中心。截至今年7月,缺口資金還有大約200萬元。該資金是辦理權屬備案的前置條件。
今年9月8日,開陽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給部分業主出具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稱,開發單位挪用維修資金情況屬實,已安排警方調查,林泉公司已承諾申請貸款來繳存房屋維修資金,辦理權屬備案。9月22日,開陽縣房地產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員稱,有關部門正盡力為小區辦理規劃驗收、權屬備案等手續,但開發單位目前還沒將資金缺口補齊。
多名青年業主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10月30日,7棟樓當中,已有3棟樓的業主接到可辦理不動產手續的通知,但在政府部門還是碰了壁:原來,辦理房本需提交繳納房屋維修資金的發票,但此前,開發商只給了他們收據。
房屋維修資金欠了200萬元
一名楊姓青年業主回憶,簽完購房合同,2013年年底,林泉公司通知業主到小區一處辦公室領取鑰匙。一名工作人員要求房主繳納占房屋總房價2%的房屋維修資金,大約7000元。工作人員隨后開了收據,載明用途是“維修資金”,并加蓋公司“財務專用章”。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根據《貴陽市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管理規定》,新建商品房的維修資金由建設單位代為收繳,在辦理《商品房屋登記注冊證》時,再將所代收和墊付的維修資金存入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指定的銀行專戶,并辦理維修資金代管的有關手續。
對于業主而言,如果一切順利,他們是可以在2015年拿到房本的。《購房合同》顯示,出賣人承諾2015年5月31日前取得商品房所有權初始登記,并將商品房轉移登記的有關文書交付給買受人。如果違約,應在約定日期起90天內,按照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但直到過了承諾期限,小區業主也沒有等到房產證。一名業主說,當他們與林泉公司交涉時,工作人員多次表示稱“應走正規程序”。有業主發現,他們交的房屋維修資金,并未按規定繳納至政府部門。
2016年7月,貴陽一家電視媒體報道了此事。林泉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超彼時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房屋維修資金未能及時上繳,這確實是公司的責任,并承諾會在當年9月把房屋維修資金還清。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如今,距承諾歸還維修資金的2016年9月又過了一年多,林泉公司仍未將維修資金全部繳齊。今年7月28日,小區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義向開陽縣房地產管理中心調取了小區房屋維修資金的繳納情況。
開陽縣房地產管理中心“維修資金首次歸集繳納”統計表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辰龍花園7棟樓共有住宅和非住宅用房784戶,其中已售出711戶,小區應繳納的房屋維修資金為470萬元,目前尚欠款201萬元。
有關部門稱已安排公安調查處理
對此,開陽縣房地產管理中心主任田景俊2016年接受貴陽媒體采訪時稱,房屋維修資金的繳納是辦理備案的前置條件,對于林泉公司的拖延繳納行為,中心僅有追繳職責,并無執法職能。
林泉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超當時也向媒體承認,由于工程主體項目尚未完成,因此也無法備案。
今年9月,業主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提供了開陽縣住建局出具的《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意見書稱,經查,開發單位挪用維修資金情況基本屬實,該局多次督促企業繳交,并已向縣政府報告,縣政府已安排縣公安經偵支隊調查處理。林泉公司則承諾在辦理完畢5號樓的權屬登記后,用企業自有房產及時向縣農村信用聯社申請貸款,將4、6號樓的房屋維修資金及時繳存至監管賬戶,辦理權屬備案。
意見書同時解釋,該項目出讓地塊內有一條市政道路因征收拆遷問題未能實施,導致項目規劃竣工認可至今未能辦理,造成房屋權屬備案未能完成。對此,該局召開專題研究,由該局規劃管理中心按完工部分進行分期驗收,并出具符合規劃認可的分期交付證明材料,辦理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待以上兩項工作完成后再在該局辦理房屋權屬備案,此后業主便可申請不動產登記。
辰龍花園一名業委會成員告訴記者,該小區建設工程共分為兩期,一期工程包括7座樓房和地塊內市政道路改造,前者已施工完畢,后者及二期建設尚未啟動。當業委會成立后,開發商轉交的資料僅有電梯合格證、小區規劃圖紙,并無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等資料。
意見書稱,住建局下一步將在9月15日前完成規劃驗收并出具規劃驗收意見,該局建管中心于9月28日前完成審查工作,房地產管理中心辦理房屋交易備案。
今年9月7日,開陽縣房地產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該局已將項目驗收一事擺上日程。9月9日,記者多次撥打林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電話,但一直無人接聽,所發短信未獲回復。
律師稱開發商已違反多條法律規定
辰龍花園相關手續目前已開“綠燈”。按此前工作流程,只有全小區交齊房屋維修資金之后才可開始備案,進而辦理房產證。但如今,該小區被允許部分樓房先辦理權屬備案。
開陽縣房地產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說,部分樓房的備案完成后,開發單位可憑此申請貸款,填補資金漏洞。在這之后,剩余未繳納房屋維修資金的兩棟樓房,才可開始辦理權屬備案、房產登記等手續。
開陽縣住建局一名工作人員則透露,該小區有些地方還不符合規劃驗收標準,但考慮到小區情況較特殊,為了讓居民早日辦理房產證,該局已讓小區整體通過規劃驗收,工程竣工表也已交給了開發商。
小區業委會負責人向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確認,小區與原規劃圖有多處不符,如,車位變少,5號樓架空層多建了幼兒園,等等。
過了一個多月,10月30日,多名業主發現小區貼出通知,請1~3號樓的業主前往有關部門辦理不動產手續。但事情依然沒有那么順利,多名業主向記者反映稱,雖然這3棟樓之前已繳納了房屋維修資金,但政府部門表示,辦理房本需提交繳納房屋維修資金的發票,此前,開發商只給他們收據。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朱瑞雷認為,該案件中,林泉公司挪用房屋維修資金、違規交房的行為已明顯違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多條規定。
朱瑞雷介紹,《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37條規定,挪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追回挪用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挪用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對于林泉公司未經驗收擅自交房的行為,朱瑞雷表示,該行為已經違反了前述辦法第13條,“未按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同時,開發建設單位違反規定將房屋交付買受人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
朱瑞雷說,未通過規劃驗收,也不能辦理《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手續,此外必須等竣工驗收備案表、消防驗收合格證等資料齊備后才能交房。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單位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應責令改正,并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