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社接到實名舉報,舉報稱:河北省邢臺市臨西縣發生暴力強占逼迫拆遷事件,潘俊學老兩口在臨西縣潘村靠養殖牛羊為生已12年,然而臨西縣同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兩位老人未接到任何搬遷通知也未達成任何補償協議的情況下,尋釁滋事,威脅恐嚇,逼迫搬遷,更惡劣的是短短一周內竟然連續三次打傷二位老人。舉報還稱作為開發商的同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已多次強拆居民房屋,且沒有合法手續,屬于違規占地。
開發商違規侵占土地 無證強行施工
據舉報稱臨西縣同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證件不全的情況下違規強占土地。記者在潘俊學家確實看到了一份由其兒媳出示的土地承包使用證,上面明確標注承包期30年不變,頒發日期為1999年4月1日,據承包到期還有13年。而且潘俊學一家表示均未簽過任何拆遷補償同意協議等文件。
周圍村民稱開發商不顧及民意反對,一直強行施工。記者來到了臨西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經一番查閱后,明確表示臨西縣同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銀泰中心花園項目查不到任何資料,確定沒有辦理施工許可證。
政府部門漠視違法行為 推諉失職
在反映人提供的現場照片和錄像中,記者清楚地看到一邊正發生暴力沖突甚至毆打受傷事件,一邊多名民警在旁觀望許久無動于衷。
反映人稱他們找到臨西鎮政府趙金安副鎮長,趙副鎮長說無力解決,讓去找村委書記潘守峰,書記說他不管這事,讓去找他父親談。據悉,這塊地的開發建設有其父親的股份參與。其父潘長會說:“你們不答應開發商搬遷的條件,路是不可能修通的,水電安不上!開發商就明著治你們家呢!我不讓潘守峰管你們的事!”一個村的村支書不掌權辦事,卻都由其父親指揮決斷,這不禁讓人生疑。
記者來到了臨西鎮政府,見到了副鎮長趙金安。趙副鎮長表示對此事也很無奈,鎮政府專門成立了小組,鎮黨委書記牽頭研討此事,并稱挖溝、斷水斷電等行為是開發商的個人行為,鎮政府不知也沒參與。當記者強調政府部門有責任維護百姓利益,有職責調解矛盾、避免事態惡化、防范未然以維護社會穩定后,趙副鎮長表示會盡力協調維穩。
《中華人民共和國拆遷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房屋征收部門及其委托的單位不得采取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方式實施拆遷。任何單位不得以暴力、脅迫以及其他非法手段實施搬遷。”
如果這一切都可推定為開發商所為的話,那么此期間政府部門及其執法部門的表現,顯然也難辭其咎。開發商為一己之利隨意對民眾斷水斷電,并故意尋釁滋事造成損傷,顯然侵害到公民權益,屬于違法行為。
截至記者發稿前,潘村存在的這些不穩定因素依然沒有得到合理解決。法律嚴令禁止的逼迫搬遷行為何時停止?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對違規占地強拆及無證施工等系列違法行為如何處置?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