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張進東展示他手中的機動車登記證書
吳民造家住福建省漳浦縣綏安鎮,2007年按揭購買了1部江環牌重型貨運車,將漳浦縣的蔬菜、水果運輸到江浙地區,生意好的時候每周跑一趟能掙五、六千元。不料,2012年8月,一個通知將他的生活徹底的打亂,他的車輛被列入問題車輛范圍,將不能年檢、過戶和上路。現在他和妻子僅靠打些零工,以養活年邁的父母和正在讀初中的孩子,然而廠家和政府至今沒有一個滿意的答復。
吳民造的遭遇并非個例,此次問題車輛高達392輛,車主都是從漳浦恒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昌公司)購進的江環(福環)牌貨運車輛。
據了解,2012年3月,恒昌公司股東林紹興、陳志昌等5人因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被漳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被獲準取保候審。
問題車輛竟通過注冊、年檢
車主陳坤竹告訴記者,本想依靠運輸業發家致富,先后購買了5部貨運車輛,將漳浦的蔬菜、水果運輸到江浙地區。不料,他的運輸路途從未順利過,大事小事不斷,事故頻發,導致運輸的果蔬不能按時到達,損失很大。
同樣遭遇的胡碧英女士告訴記者,其經營的綏安汽車運輸公司前后買了7部江環牌貨車。“2012年5月第一批30多輛車被福建東南產品質量司法鑒定所鑒定為不合格產品。輪到我們已經是第二批。漳州市公安局通知我們,8月13日把車開到指定的地點——中華路集中,當時共有200多輛,檢驗兩天,但至今鑒定書怎么還沒出來?”胡碧英氣憤地說。
2012年8月6日,漳州市公安局在《海峽都市報》上發布《公告》稱,漳州市公安局偵辦“2012.3.28”漳浦縣恒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銷售偽劣產品汽車案,該公司從2006年至2011年期間銷售江環、福環重型貨車中,部分車輛存在改配發動機等問題,為維護各車主合法權益,確保交通運輸安全,在此期間若有購買并發現存在上述問題,請車主于即日起至2008年8月12日攜帶車輛登記證,行駛證、購買合同等到漳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一大隊報案。并注明了聯系人、聯系地址,落款是漳州市公安局。
吳民造、陳坤竹、胡碧英購買的江環牌重型貨車均在此列。
運輸戶張進東告訴記者,他是漳浦縣石榴鎮人,先后買了18部貨運車,托運水產、水果,往返浙江、臺州、寧波。2009年,他準備將一些時間長的車賣到外省去,結果發現發動機號碼不符,無法在其他省上號、過戶。”
事情發生后,恒昌公司叫張進東去整改,車輛重新配了號碼,兩部車都改好后,頭一趟出車都出了事故。“這么大的損失應該由誰來承擔?”
面對車主的強烈訴求,恒昌公司跟汽車制造廠聯合起來,采取一部車補1000元、重新改發動機號碼的辦法試圖予以解決。
從車主提供的《漳州市公安局鑒定結論通知書》中記者看到,漳州市公安局對多輛車進行了“產品偽劣鑒定”結論是“不合格車輛”,對于收到鑒定結果的車主,同時下發了《漳州市公安局專案告知書》
稱:“你報案向‘漳浦縣恒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買到不合格汽車問題,我局依法立案偵查,涉案車輛經‘福建東南產品質量司法鑒定所’鑒定,你購買的江環牌重型廂式貨車,車號***系不合格汽車產品,依據相關法律規定,你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該車必須停止上路營運。”
從《關于部分江環(福環)汽車發動機的整改公告》上可以看出,落款的是原福建新龍馬汽車有限公司永安汽車廠,以及漳浦縣恒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其內容明確的提及整改車型為目前公安機關查獲的涉案車輛,整改范圍是車籍漳州的購車用戶,整改處理的事因是:“因車輛裝配的發動機與原《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配置不一致,以及小部分車輛所裝配的發動機符合《公告》要求但被錯誤改碼。整改的方法是更換發動機或對符合《公告》發動機恢復原編碼。整改的地點是三家漳浦縣的修理廠。”
有車主質疑,發動機的動力與變速箱都不相配,如何保證安全?
為何第二批鑒定結果至今未出來?這個漳州問題車輛整改工作小組是否具備合法性,整改后是否可以正常通過核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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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銷商叫屈廠方推責

驗車圖片
據東南網2013年5月9日報道,“3月29日,恒昌車行的股東林紹興、陳志昌等5人,相繼在漳浦、薌城等地落網,因涉嫌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刑拘。”
文中還提到“經查,林紹興、陳志昌等人自2006年開始,從中國重汽福建海西汽車制造廠購進江環牌汽車,將汽車配置的玉柴發動機改配為錫柴發動機,然后更改錫柴發動機的發動機號碼,在漳州市各縣區銷售,涉案金額達200多萬元。
然而,讓廣大車主意外的是,如今涉案人員恒昌公司總經理林紹興和董事長陳志昌卻被取保侯審,放了出來。
多方努力下記者見到了恒昌公司總經理林紹興。對于漳州市公安局委托的鑒定和專案組的行動,林認為,“我只是一個經銷商而已,改發動機號碼的情況我也不知道,原生產廠家(永安汽車制造廠)已經注銷被其他公司收購,公安局辦案應該落實清楚……我不是社會上賣假酒假煙的攤子,而是漳浦縣年500萬的納稅大戶。”
當記者問及這些別改發動機的車質量是否過關,這些車輛如何通過漳州市車輛管理所取得牌照時,“質量過不過關,每年都要蓋5個合格的公章就能證明,”“如果當時的任何一個環節卡住,也不至于今天這種地步。”林紹興說。
面對鑒定不合格的車輛,面對違規變更發動機號碼的行為,面對幾百名車主的權益訴求,企業、政府及相關部門是如何作為的呢?
對于為什么改變發動機號碼的問題,“漳浦問題車輛整改工作小組”成員、自稱是原汽車生產廠家代表胡某解釋:“從2006年開始,國家汽車行業處于更新換代期,三軸車輛在廣西、云南受到了熱捧,當時的永安汽車廠是福建省政府控股企業,其時國家發改委規定一種車可以配四到五個廠家的發動機,大家覺得這種車也有市場,所以我們也在抓緊研發三軸車輛。按照標準我們生產的車輛應該配置玉柴發動機,但這邊的人比較喜歡錫柴發動機,錫柴發動機比較省油。但是裝錫柴發動機必須要拓展公告,公告出來以后才能買賣。由于廠家當時管理還不是很完善,在公告出來前三四個月,應客戶的要求就提前生產了,甚至在公告出來以后依然不知道,導致本來可以名正言順的使用錫柴的發動機去銷售上牌,還仍然再給車主改變發動機編碼,把玉柴的發動機編碼改到錫柴發動機上,導致錯誤的發生。”
“漳浦問題車輛整改工作小組”提出,只需對發動機號碼進行恢復便可正常年檢、上路和買賣。
“大部分的車主對此都表示理解與配合,現在每天都在進行緊張的整改工作,只有少數用戶為了謀取不當利益,拒絕配合。”胡某說。
誰為問題車輛擔責
按《機動車登記規定》,私改發動機號碼是無法通過上牌的。
但實際上上述問題車輛都一一取得了合法登記。是相關部門審查不嚴,還是背后另有隱情?記者來到漳浦縣車輛管理所,對于漳浦縣每年的貨車審驗是如何通過的,車管大隊隊長陳永龍告訴記者:“根據《機動車管理規定》新車注冊的時候我們只查驗車架號、車輛識別號和發動機號,在年檢的時候發動機號碼是不予查驗的項目。
直到恒昌公司案發后,上級通知一定要將該公司的的車輛嚴格把關,特別是發動機號。”
漳浦縣公安局宣傳科陳藝輝告訴記者:“案件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偵辦,局長不在。”
隨后記者來到最初新車上牌的漳州市車輛管理所,以車主的身份咨詢了車管所值班業務員,業務員告訴記者:“發動機號碼改變后絕對不可能上牌。”該車管所教導員,告訴記者:“這個情況肯定上不了牌的,你不應該咨詢我,這是刑事犯罪,應該去刑警隊報案。”
對于案件發生一年多的時間,漳州市交警支隊作為車管所的上級單位,對案情是否了解?相關責任人是否收到處理?
漳州市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具體情況我不清楚,你去問具體部門,我現在沒空。”而公安部門也表示,尚未結案,具體案情不便透露。
唯有受害的車主仍在四處奔波:“一年多時間,數百輛送檢的車未拿到檢驗報告,車輛無法上路,誰來為我們的損失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