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團不到,只有想不到?”這句網絡團購族發(fā)明的新宣言,代表著網購新一族的生活狀態(tài)——他們花大量精力流連于各團購網站,集體殺價、集體消費,樂此不疲。而記者采訪獲悉,隨著團購項目和團購愛好者的不斷增加,這類投訴越來越多,主要集中在網站憑空捏造團購項目、低價買進假貨、網購廣告夸大其辭等方面。由于一些團購網頁“來去無蹤”,消費者很難有效維權。
最近,律師事務所員工張小姐遭遇一個假冒團購網站。她網購了一張美容券,原價388元的精油開背項目只需59元,看到如此大的優(yōu)惠幅度,張小姐想也沒想就網購了2張。可當她拿出打印的優(yōu)惠券去美容院兌現(xiàn)時,卻被店主告知從未參加過團購活動。張小姐再次打開這個網頁,看到上面還掛著一些餐廳和美容院的優(yōu)惠活動,于是逐一撥打商家電話,都被告知沒有任何團購活動,她再撥打網頁 “客服電話”,一直都是忙音狀態(tài)。等到她次日向消費者保護機構投訴時,發(fā)現(xiàn)該團購網站已無法打開。
“低價迷惑之下,往往有假貨陷阱。”趙女士參加某大型團購網站組織的化妝品團購,她以市場價五折左右的優(yōu)惠幅度,買下價值3000余元的5件化妝品,不料使用一段時間后,臉上冒出痘痘,還出現(xiàn)過敏癥狀,被醫(yī)生診斷為“受化學藥物刺激引發(fā)過敏性皮炎”。她把化妝品拿到專柜“驗貨”,被告知“都是假的”。趙女士打電話向有關部門投訴,對方表示異地消費難以受理,再向網站投訴,發(fā)現(xiàn)商家早已不知所終。
團購網頁怎會 “來去無蹤”?
業(yè)內人士透露:“這是由于網絡團購的組織方式不同,有消費者自發(fā)組織的,銷售者組織的和專業(yè)團隊組織的。”如果團購組織者是“居間人”、僅在網站上公布商家商品信息供瀏覽訂購的,如果產品發(fā)生質量問題,組織者并不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只能要求商家賠償;而如果團購組織者以商家名義,通過自己的網站向消費者出售商品,就成為交易的當事人,對商品質量問題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兩種情況下,一旦活動到期,組織者就可能更改網頁,使消費者無法查到相關信息。
業(yè)內人士還說,許多團購網站在工商部門和網絡監(jiān)控部門都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上的備案登記,一旦發(fā)生團購糾紛,網友根本無法聯(lián)系上網站,更談不上維權。
團購宣傳廣告也“水分”頗多。一些團購網站上,“兩人價格四人份”、“全城最低價項目”等廣告網頁上總寫著一行“免責條款”:詳情請打咨詢電話,商家保留最終解釋權。前不久,白領趙先生花200元訂購了一家火鍋城的四人套餐,到了飯店才發(fā)現(xiàn),套餐根本不夠四個人吃,還需要再點價值200元左右的菜式;還有一次,他訂購了一個郊區(qū)度假村的一日游套餐,號稱600元就可享用兩人份農家游、農家餐和紀念品服務,體驗時才發(fā)現(xiàn)實際內容與宣傳大相徑庭。他兩次向商家投訴,得到的答復差不多:“我們的宣傳廣告上寫得很清楚,事先請電話詢問。”
采訪中,許多團購愛好者的維權意識并不強。一些年輕消費者認為,網絡團購就是圖個新鮮,花不多的錢嘗個鮮,如果享受到了價廉物美的服務,“會很有成就感”,如果上當了,以后不再去那家網站購物就是了,何必多花時間和精力去投訴,反正投訴也沒用。
如何才能提高團購投訴成功率?
“網絡達人”諸葛先生發(fā)帖支招:消費者要有效維權,首先要有證據(jù)。在團購網站訂購時,可以將當日團購網上團購信息的頁面打印出來,和團購網站發(fā)給自己的手機短信等憑證一起保存,以備日后發(fā)生糾紛時作為證據(jù);盡量選擇第三方支付平臺中介付款及貨到驗收付款,以防貨不對或服務縮水。
一些網友還建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加強對團購網站和商家的監(jiān)管,比如建立團購網站和商家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