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實施后,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等環節的監管主體有了明確的規定。然而,近日記者走進浙江省杭州市的幾大超市卻發現,散裝熟食裸賣、銷售人員不戴衛生手套等違規情況屢見不鮮。一打聽才知道,這類現象竟沒有一個單位監管。
“分段監管的體制在實際操作中造成一些監管隙縫。由于目前政府對此尚未作出明確規定,質監、工商等部門也銜接脫節,造成對這類量大面廣、與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新行業的監管缺失,帶來了較為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浙江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散裝熟食衛生狀況令人擔憂
“麻煩稱一點兒泡芙。”
聽到顧客的要求,正在打掃衛生的超市銷售人員放下抹布,利索地拿夾子裝了一袋泡芙,遞給顧客。然而,這位銷售人員既沒戴口罩,也沒戴一次性手套。
在不遠處的涼菜銷售柜臺上,透明的防塵罩被人用繩子懸掛了起來,豬耳朵、粉條等10多種涼菜裸露在空氣里,供顧客隨意挑選、試嘗。
“就這么放著,干不干凈?”一位正在挑選的顧客問道。
“干凈的。”銷售人員的回答理直氣壯。
記者走訪幾家超市后發現,類似情況并不少見。一名年輕的女士告訴記者,她從不買超市的熟食,“太不衛生了,連個遮擋都沒有,人來人往的,勢必會有灰塵落上去,再加上一些顧客不太自覺,老用手去摸或者貼上鼻子去聞,看著都不衛生。”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裸賣涼拌菜的確存在很大的衛生安全隱患。超市內人流量比較大,很可能將人體呼吸道內的病菌傳到涼拌菜上,引起二次污染。
其實,對于散裝食品的衛生安全問題,《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有明確規定。
這部由衛生部門制定的部門規章明確規定,散裝食品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并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同時,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那超市的這些食品衛生問題由來已久,相關監管部門為何仍熟視無睹?
超市自制食品監管存“真空”
“不是熟視無睹,是沒有執法權。”
杭州上城區衛生監督所法制科的一位工作人員對記者說,食品安全法出臺前,超市的食品衛生是由衛生監督部門來監管,但食品安全法實施后,法律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等環節的監管主體已有新的明確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領域由技術監督部門監管,食品流通領域由工商行政部門監管,餐飲服務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管。
“超市應該屬于食品流通領域,不歸衛生部門管。”這位負責人說。
于是,記者又找到了杭州市工商局上城區分局12315投訴中心。該中心負責人解釋說:“流通許可范圍的食品,確實由我們來監管。可超市內加工自制的食品不屬于流通許可范圍,我們也沒辦法管。”
他拿出一份省工商局下發的《食品流通許可工作指導》遞給記者。記者翻閱后發現,根據《指導》,工商部門只能按權限核發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流通許可證,流通經營者附帶從事加工制作和餐飲服務等經營活動以及銷售保健品的,均不屬于流通許可范圍。如商場超市內同時經營自制食品、熟食、保健品等情形,都不屬于流通許可范圍。
“到底該由哪個部門監管,我們也不明確。如果相關法規明確這部分的安全監管責任范圍,問題便迎刃而解。”這位負責人說。
過渡期內安全監管不能缺位
浙江天冊律師事務所律師卓廣平認為,食品安全法實施時間不長,相關部門職能的調整和銜接有一定的過渡期,可能會造成一些安全監管的缺位,但是,有關部門不能因為監管上的缺位,就忽視這個過渡期內的安全隱患。
“在這個特殊階段,部門監管的缺位,很可能導致一些不法經營戶銷售一些不合格的產品,給消費者帶來損害。”卓廣平說。
雖然說一旦出現食品安全事故,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來追究超市的相關責任,但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比事故發生后的維權更加重要。卓廣平表示,有關部門應盡早拿出切實有效的辦法,給超市加工自制食品的生產行為加一道“金箍”,而不要等到發生事故后才追悔莫及。
浙江將起草地方性配套法規
針對食品安全法實施之后超市自制食品監管存在“真空”的問題,浙江省將盡快起草地方性配套法規來應對。
超市自制食品問題這么多,到底該由誰來管?去年10月中旬,浙江省人大財經委、教科文衛委對全省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了調查研究。在這次調查中,“分段監管體制存在邊界不清的問題”浮出水面。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雖然明確了各監管部門的分段監管責任,但在實際監管中,部分食品生產經營業態邊界不清的問題凸現,造成了一些監管“縫隙”。
浙江省人大財經委的工作人員解釋說,在食品安全法實施前,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全部由衛生部門發放衛生許可證,分為生產加工、餐飲、經營和自制零售等類別;在食品安全法實施后,衛生許可證被取消,食品生產經營行為實施生產許可、流通許可和餐飲服務許可,分別由質監、工商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放。
但由于“自制零售類”食品并沒有被明確列入以上三類許可環節,因此,對這些食品的監管問題,相關部門理解不同,存在較大爭議。不僅如此,這一現狀的存在,也使這類業態的生產經營者無法取得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直接影響了生產經營活動。
對此,近日舉行的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專門就《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草案)進行審議。
草案中明確規定,省政府要抓緊對“現做現賣”等行為的監管責任進行研究,明確各環節的銜接措施和空白領域的監管責任,通過開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和監督抽查等,保證食品安全監管到位。
草案還指出,省政府要加快食品安全地方性配套法規的起草,爭取早日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條例》,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