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18時45分報道,深圳推出導游薪酬制度改革試行方案,擬允許導游合理加收服務費也就是“小費”,此舉開了全國先例。
據深圳文體旅游局黨組書記李小甘介紹,深圳導游薪酬制度改革試行方案將于今年底前出臺,未來專職導游的收入將由“基本工資+導游服務費+出團補貼”構成,將借鑒國外做法設立導游服務費,但規定由游客自愿支付,目的是通過提高導游的待遇來杜絕導游以不當手段謀取個人利益,減少損害游客利益的情況發生。
“支付辦法是自愿的,由游客根據他們對導游的評價,對導游工作辛苦程度給予一定的導游費。”李小甘透露說。導游薪酬制度改革試行方案在向深圳各大旅行社廣泛征求意見后,由市旅游協會向社會發出。據了解,導游薪酬制度一直是困擾中國旅游業的頑疾。為保證個人收入,導游往往帶游客去購物點、自費景區,以收取返點的不正常方式獲得報酬,這種畸形的薪酬體系經常導致旅行社、導游與游客發生矛盾。在桂林等旅游城市,還曾引發過導游全體罷工。
深圳招商國旅負責人認為,有了導游服務費這項收入,導游在服務中會更盡心盡力,同時,也不需要在“灰色收入”上花太多的心思。有利于提高導游工作積極性,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導游服務費能收的話,對導游來講,最大提高自己的技能、提高優質服務還是有幫助的。”
得知市里將允許導游收小費,一些市民表示,旅游最重要的是開心,如果這項收入是明碼標價,并且在自己參加旅行社安排的線路之前就告知,同時導游提供的服務能讓自己滿意,自己對這項規定就不反對,也可以根據情況給點小費,關鍵是收了小費之后導游的服務質量要提高。但也有市民擔心,如果采取自愿支付自己卻沒有支付的話,會在行程中遭遇導游“臉色”,使得旅途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