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新聞辦公室向媒體宣布,陳偉、于富琴因違規使用公務車輛,并在景區與工作人員發生沖突,在社會上造成極壞影響,兵團農十二師黨委做出決定,免去陳偉農十二師221團黨委常委、副團長的職務。同時,農十二師221團黨委做出決定,免去于富琴221團醫院黨支部書記的職務。這起在網上被稱為“史上最牛的團長夫婦”公車旅游,手摸千年壁畫,只因19歲講解員出言制止,便連扇講解員兩個耳光的事件算是有了一個初步的結果。(10月14日《新京報》)
事情發生在10月6日,網民曝光于10月7日,兵團方面9日開始調查,3天時間就對輿論監督做出了回應,堪稱迅速,網友稱贊“效率好高”。
像于富琴這樣無視起碼文明規范和人權準則的人,像陳偉這樣在事情發生后竟然對警方說:“你們不要浪費警力,這里不就是一個景點嗎?不就是一個小服務員嗎?我們是有身份的人,幾分鐘的一個小事,你們不要把事情搞大了”的人,的確不應繼續擔任領導職務。中國并不缺少官員,有管理才能又沒有明顯劣跡的人有的是,如果一個官員有丑聞曝光,還在官位上巍然不動,必將嚴重削弱執政者的公信力。
但是有一個問題輿論還沒有注意到,即官員免職不是處分。中國的行政處分有六種,從輕到重依次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中共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從輕到重依次為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從陳偉、于富琴夫婦的行為和后果看,到底應當給予哪個層次的行政、黨紀處分,這需要有關部門認真細致地根據實際情況處理。但有一點應當是明確的,陳偉、于富琴被免職,不屬于其中的任何一種處分。官員沒犯錯誤,比如調動工作,到達退休年齡,也可以免職。
以免去官職代替必要的處分,是當前一些地方和部門處理有明顯過失、激起民憤的官員的慣常做法。試想,如果一個農民工,無緣無故地打莫高窟講解員兩個耳光,能說免去你的農民工身份嗎,至少派出所還不得拘留他一下?如果因為有官位,就多一層保護,這與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還有相當大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