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人民銀行、銀監會、公安部、工商總局日前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根據該項通知規定,對有疑似套現、欺詐行為的持卡人,發卡機構可采取臨時鎖定交易等措施,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通知要求發卡機構加強銀行卡交易監測和使用管理。對同一持卡人大量辦卡、頻繁開戶銷戶、短期內資金分散匯入集中轉出等異常情況,要及時進行反洗錢報送。
通知要求切實規范銀行卡發卡行為,認真落實銀行卡賬戶實名制,控制信用卡發卡風險。加強銀行卡交易監測和使用管理,保護持卡人信息安全,完善對交易信息的動態監測,加強大額、可疑交易信息監測和報送。提高中國銀聯防風險服務水平,建立和完善銀行卡風險防控體系,健全銀行卡風險信息共享機制。進一步強化對受理市場的風險控管。
通知強調要嚴格自助轉賬業務的處理。持卡人開通電話、ATM轉賬的,每日每卡轉出金額不得超過5萬元人民幣。持卡人開通網上銀行轉賬的,應采用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安全認證方式,否則單筆轉賬金額不應超過1千元人民幣,每日累計轉賬金額不得超過5千元人民幣。繳納公共事業費及同一持卡人賬戶之間轉賬的除外。
就改進銀行卡受理終端的管理方面,通知要求確保ATM的安全技術防范能力,并對ATM建立定期巡檢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風險隱患。要加大傍晚、夜間等案件高發時段對ATM的巡查和監控力度,完善技術措施,創造條件實現對ATM的實時監控。同時,通知要求落實POS機安全技術標準,控制移動POS 機的安裝。
通知指出,應加強部門協調,建立健全銀行卡違法犯罪的聯合防控機制。人民銀行要會同銀監會認真查找銀行卡業務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風險,不斷完善銀行卡業務法規制度,盡快制定《銀行卡條例》。公安部門應保持對銀行卡犯罪的高壓態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信用卡相關廣告的規范管理。據新華社、《法制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