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億霖”非法傳銷案昨日一審宣判。28名億霖高管,因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別處罰金,其中主犯趙鵬運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3.0034億元。
據悉,這是北京市法院對個人犯罪處罰金最高的一起。28人均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指控 托管造林
據檢察機關指控,在2004年,趙鵬運在趙代紅、屠曉斌等人幫助下,先后成立內蒙古億霖木業有限公司、北京億霖木業有限公司、“億霖木業集團”及各銷售分公司,成為億霖集團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在2004年到2006年6月間,趙鵬運以億霖集團為依托,先后伙同該集團法定代表人趙代紅、屠曉斌,以托管造林為名,組織黃金輝、英曉明等人,積極發展傳銷隊伍,開展傳銷活動。該集團以傳銷手段銷售北京、內蒙古、遼寧、河北、河南、貴州、湖南、云南、四川、江西、湖北等地的林地。
定性 非法傳銷
昨日,法院經審理后認定,億霖案屬于非法傳銷。
2008年9月,該案連續開庭進行了5天審理,控辯雙方進行了激烈的辯論。“億霖木業”行為是否構成傳銷,是當時的庭審焦點之一,7個主犯的代理人均做了無罪辯護,認為其行為不構成傳銷。
根據證據證實,趙鵬運等人以億霖集團名義收取各分公司上繳的銷售林地款后,將銷售款中25%作為提成返給各分公司,主要用于各級銷售人員按銷售業績提取的報酬及費用開支。各級銷售人員均無固定工資,其收入按林地銷售比例提成,上級銷售人員以下級銷售人員的業績作為計算依據,各級有不同晉級標準。這種高額回報的宣傳、計酬方式、管理方法形成的一套自上而下逐級按比例提成的銷售模式,符合傳銷特征。應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判定 涉案金額減少
此前的庭審中,檢方指控的涉案金額是否虛高,成為控辯雙方交鋒的另一焦點。
檢方指控,億霖集團非法經營額達16.8億余元。其中,趙代紅和屠曉斌的非法經營額分別為9400余萬元和12.7億余元。其中被告人違法所得從百萬到千萬不等。
有辯護人稱,億霖集團在經營中,部分購林人退地,應減去這部分數額。法院昨日確認了退地之事,但因為相關財務資料不完整,只能在認定被告人非法經營額及量刑時酌予考慮。據此,趙代紅的非法所得,最后認定為7600萬元。
昨日,主犯趙鵬運的代理律師劉東根及趙國華表示,是否上訴還需和當事人商量。
■ 庭外
購林人擔心
損失難追回
法官表示“最大限度彌補損失”
昨日8時許,陸續有購林人趕往二中院,等待判決結果。警方出動了20余輛警車現場維持秩序。兩名購林人代表,經法院允許進行旁聽。
宣判結束后,已經有兩三百人聚集在法院外,他們都是來自全國各地的購林人。進入法庭的兩名代表站在臺階上向群眾通報結果。購林人紛紛表示,最關心的仍舊是賠償問題。據悉,宣判結束以后,主審法官與兩位群眾代表談話,告訴他們“耐心等待一段時間,一定最大限度把損失還給大家。”一名代表表示,后期賠償有可能會依據“萬里大造林”的模式,先對購林人的情況進行登記。但購林人仍表示擔心,萬里大造林2008年12月31日宣判責任人獲刑后,至今購林者依然沒有獲得賠償。
據悉,全國共有2.3萬多名購林人,其中1.7萬余名來自北京。
知情人士還表示,法院確認了億霖集團屬于非法經營,但并未對購林人的林權予以確認,判決書也未提到如何處理涉案林地。如今涉案林地,有的確實種了樹,但無人看管維護,被偷被毀情況嚴重,有的就只是一片荒地。
■ 庭內
有被告用贓款出唱片
法院扣押現金超3億,判決書長達近百頁
9時許,趙鵬運等人被帶入法庭,趙表情平靜。28名被告人分坐三排,旁聽席也是座無虛席,大多為被告人家屬,兩名購林人代表經推選得以進入。和開庭時的50人龐大律師陣容相比,昨日僅到庭約20來人。
長達近百頁的判決書,法官宣讀了一個多小時。
在法院扣押的財物中,包括現金3億余元,以及被告人名下的名車豪宅無數,汽車有保時捷、奧迪、切諾基、寶馬、奔馳等,房屋包括黃金地段公寓、以及郊區別墅,其中劉麗萍名下就扣押了7套房屋,黃金輝名下3套房屋,3輛汽車。有的被告人甚至用贓款為個人出唱片、到國外整容,購買大量的珠寶首飾、名表、字畫、古玩等奢侈品。
進入法庭的細心人士發現,7名主犯的排列順序起了變化,原億霖集團國際分公司總經理英曉明,由檢方指控的第四被告變為第二被告人;原億霖集團法定代表人屠曉斌,則由第二被告變為第四位。
熟悉案情的律師透露,英曉明原本取保候審,但在審查中收監,法院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地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對主犯的順序做出調整。而這個順序直接意味著其刑期的長短。
本組稿件采寫
本報記者 朱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