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正處萌芽期的小型保險公司近期受到一些資方關注:“如果投資,幾年內能見盈利?幾年內完成上市計劃?”該公司獨立董事最近頻頻接到這樣的“投資者”問詢電話,不由感嘆:保險投資實為投機者居多。
抱著這種心態“掘金”保險業的投機資本,將隨著《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草案)》的出臺被攔在保險業大門之外。
多位業內資深人士接受上海證券報采訪時表示,保監會近期公布的股權管理新規,不能簡單地概括為資本進出的寬或嚴,重點在于突出了對股權變動的監管,從一定程度上釋放出抑制投機資本進入的信號,這亦是近兩年困擾保險業的一大棘手問題。
投機資本今后套現恐不易
兩年內三納諫三易稿,無論是在規則制定的耗時耗力上,還是對規則細節的措辭完善上,都盡顯監管層對于保險公司股權管理的審慎態度。
相比前兩稿,三稿中已不見“保險公司發起人三年內不得轉讓股權”的字眼,取而代之的是對股權變動行為的重點監管。
一家中資保險公司負責人分析說,“以5%股權的變更作為上報的基準線,保監會此舉意在避免保險公司頻繁更換股東,從而影響公司經營穩定。”由于個別股東抱有短期逐利的投機理念,引發了目前多家保險公司股東及經營管理層的不斷變換,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司的正常運轉。“此規定出臺后,一些投機炒牌照的投資者今后套現恐不易。”
外資心有余力不足
從二稿時的“已獲準在中國保險市場上投資的境外金融機構不得投資參股同類保險公司”的規定,到三稿中的被刪除,國內媒體紛紛將此重要變化解讀為“監管部門為外資投資國內險企松綁”。由此一來,想在中國同時擁有兩家同類保險公司的外資金融機構便沒有了后顧“圈地”之憂。
事實上,即使松了綁,外資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放眼望去,目前國內數十家保險公司中的絕大部分外方股東,都在這場令人窒息的金融風暴中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創傷。一家合資壽險公司高層直言,在傷口尚未愈合的當下,外資難有投資第二家同類險企的沖動。更何況國內保險市場競爭白熱化,在尚未看到已投資公司實現盈利的前提下,外資在增加投資上亦變得相當謹慎。
直接受惠于此變化的恐怕要屬已在華擁有合資壽險“雙牌照”的荷蘭ING(太平洋安泰人壽和首創安泰人壽)、加拿大宏利金融(恒康天安人壽和中宏人壽)、美國大都會人壽(聯泰大都會人壽和中美大都會人壽)。規定的變更,意味著三家外資公司不必急于放棄其中任何一家合資公司。
可現實的問題是,三家外資公司目前均表現出了割舍一“子”的強烈欲望。而這背后,折射出的是對同業競爭的顧慮以及彼時與中方合作伙伴簽署的排他性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