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負“痛苦”如何緩解?
近日,福布斯2009年發布的“中國稅負痛苦指數全球第二”再次被熱炒,并引發一場激辯,爭論焦點由中國稅負究竟高不高,延展到了是否讓人“痛苦”、為何“痛苦”的階段。
一項來自財政部的數據為這場辯論提供了注腳:前8個月全國財政收入74286.29億元,同比增長30.9%。由此測算,今年財政收入將突破10萬億。
經歷一番馬拉松式減稅的個稅尚在新舊報稅系統中切換,“月餅稅”、“加名稅”橫空出世。網友感嘆:“加稅如山倒,減稅如抽絲”。在此背景下,財政收入增速30%、10萬億無疑觸動了不少人的神經。有學者認為,稅負水平高低不是問題的重點,重點是納稅人是否感受到了財政收入增長帶來的利益?
- 企業案例
“稅負指數算不出重復征稅”
黃女士(廣州某物流中心總監):在我們物流中心,4個價值740元的燈具,從廣州運往山東萊蕪,運費402元。這單活公司能賺12元,卻要繳納39元的稅。繳納的稅主要是四種:營業稅12元;城建稅8.4元;教育附加稅3.6元;企業所得稅按稅前利潤率10%計算,是10元。
可以看到,應征的稅金應該是34元,但實際上企業卻繳納了39元。為什么會這樣?是因為中間有重復征稅。貨物從廣州到萊蕪行程2200公里,公司已經為402元運費繳了稅。但是貨物進入山東后,由山東的物流分公司負責運送到目的地,分公司是獨立法人,還需要為那單貨物的運輸所得向各自所在地的政府繳稅。
通常物流企業在全國各地建立很多子公司和分支機構,很多時候,接到一單貨物,要通過幾個子公司周轉完成,但每多一次周轉,就多一次重復征稅。例如我們公司在全國有200多個網點,每天都有成千上百條線路在運行。公司每年因為重復納稅的款額近百萬元。那些多出來的成本,至少要抬高10%的運費,最終會由消費者埋單。
而這樣的“隱形稅”,在任何的“稅負指數”計算公式里都難以得到體現。
- 居民聲音
“稅負痛苦存在戶籍差異”
王先生(北漂):我覺得先不用跟外國人比,中國人自己的稅負痛苦指數就有差異。
作為北京的“外來務工者”,我在北京與北京本地人相比,納稅義務是平等的,但享受到的公共服務肯定是不一樣的。當然,北京人可以說,你別來北京啊。如果這么回應外地人的話,那我作為外地人就只能閉嘴了。
說到底,這是戶籍制度的副產品——它增加了許多人的痛苦指數。這個“許多人”,換個稱呼,就是許多“納稅人”。
“減稅不如改善社會福利”
朱先生(深圳某外貿企業高管):我的薪水大約在1萬元。按新個稅標準計算,將比以前少交200元至300元個稅。其實從個人角度上看,個稅減少這么多對生活的影響并不是很大。所以與其減少個稅,還不如改善社會福利。
但對于企業來說,稅負就明顯較重。我過去經營過公司,稅負大概占營業收入的8%-10%,這還不包括數額不定的“軟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