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08年一季度,上海市質量技監局對上海市生產、銷售的排風扇產品進行了專項監督抽查,結果顯示兩成不合格。
此次抽查的18種產品,經檢驗,判定合格的有14種,抽樣合格率為77.8%。經檢驗,存在電氣安全不合格的項目有: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非正常工作、內部布線、接地措施、耐熱(燃)和耐漏電起痕等5項。
針對此次產品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上海市質量技監局已要求各區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進行處理,限期整改。對有關企業的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不合格產品退出市場,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