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規商場花24萬元買的勞力士手表竟然并非原廠生產。為此,王先生將商場告上法院,索賠67.1萬元。據悉,朝陽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將擇日開庭審理。
王先生起訴稱,1995年11月,他到北辰購物中心花24萬元購買了一塊瑞士產的勞力士手表,得到了相應的發票和瑞士原產證書和質檢部門出具的驗證真偽的檢驗報告(復印件)。去年,王先生發現表走得時快時慢,于是拿到勞力士特約維修點,沒想到維修點工作人員拒絕維修,理由是“該表非原廠出品”。
隨后,王先生拿著手表到中國商業聯合會鐘表眼鏡商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進行鑒定,鑒定結果為“該只勞力士手表為生產國別不詳之仿制勞力士手表”。
于是,王先生將北辰購物中心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退回24萬元貨款,同時賠償24萬元,并給付利息19.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