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了關于征求《化妝品命名規定》的征求意見稿,這不禁讓人聯想到6月16日的《化妝品名稱標簽標識禁用語》意見稿,兩次意見稿的發布,相隔不過僅僅4個多月。自從 2008年9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管化妝品的監管工作以來,已經發布了幾次規范化妝品市場的意見稿,可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范化妝品市場的決心不可謂不大。
此次《化妝品命名規定》同樣列出了諸多禁用語,6月份引起的激烈爭議的“中草藥”、“中藥”等不被納入“敏感性詞匯”之列,但卻提出了范圍更寬泛的“藥”、“藥方”、“藥物配方”、“祖傳秘方”。這不禁讓主打中草藥的民族品牌無法輕松起來:這一意圖與國際接軌的《化妝品名稱命名規定》,是否會阻礙中草藥文化國際化發展,如此一來,本土品牌將喪失最大的競爭優勢。
“禁令”意在規范整頓化妝品市場
近兩年來,化妝品市場存在的問題越來越多,從“一洗黑”涉嫌虛假宣傳,到佳潔士、兩面針、樂天的“牙防組事件”,“浮夸風現象”在化妝品行業愈演愈烈,不僅使消費者的利益受到極大的損害,也導致整個行業陷入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阻礙了行業的良性發展。根據此次《意見稿》,有十一類不能用于化妝品命名,關于虛假性、夸大性、絕對化、醫療術語和明示或暗示醫療作用和效果的詞語赫然在列,可見國家食品監督管理局本著為消費者負責的態度,決心全面整頓混亂的化妝品市場。
醫療用語因為會給消費者產生誤導,有夸大宣傳之嫌,被視為應與化妝品涇渭分明。而據了解,國外化妝品相關管理條例中,“藥”類是被明令禁止的,“藥”、“藥方”、“藥物配方”、“藥物”、“祖傳秘方”、“專業”等詞匯禁令的出臺,可以理解是與國際標準看齊。但此舉打擊范圍過大,根據“禁用語 ”規定,那么“中草藥”、“中藥”也有可能被禁用。
規定實施要考慮文化因素
國際化妝品相關管理條例中禁用的“藥”,無疑是指醫學臨床上的“藥類”,但據了解,中草藥作為凝聚中國5000年文化的瑰寶,已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詞匯,代表著一種文化,與醫學上的“藥”類有著明顯的不同,是否要與國際標準完全看齊,這值得商榷。
“中醫中藥是中華民族五千年文化的結晶,也是中國民族企業繼承的寶貴遺產,在這種特殊的文化背景中,”中藥“”中草藥“的概念并不單單是”藥“ 的概念,更多的是與美容、養生、保健等理念聯系在一起”,一位中藥專家指出。中草藥作為中國的國粹,不能夠簡單等同于醫藥、養生或保健用品,而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這也是為什么國際上越來越多的人追求天然健康的生活方式,著迷于中草藥的原因。所以,中草藥有著幾千年的悠久歷史,包含著博大精深的內容,其衍生出來的機理和文化傳承(如“祖傳秘方”、“專業”)都不可摒用。
據相關研究數據統計,世界中草藥年銷售額已超過160億美元,并以每年10 ̄20%的速度遞增。歐萊雅、資生堂等國際大品牌都已經或正準備著啟動在華的中草藥項目,耗費巨資研發東方中草藥的精髓。未來幾年,各大品牌加大在此領域的研究與開發成為了行業趨勢。
當全世界都對中草藥競相追捧之時,如果“中草藥”、“中藥”、“祖傳秘方”等獨具中國文化特色的詞匯從包裝上消失,取而代之的可能是“本草”、 “植物”、“漢方”等擦邊球的詞匯,但如此一來,不僅從外觀上對消費者的“眼球”吸引力大打折扣,而實際上也喪失了“中藥”獨具中國文化的內涵。據國內中醫藥專家的介紹,古來相沿把藥學稱為“本草”,是因為中藥來源以植物性藥材居多,后來隨著發展,本草學才逐步改成為“中藥學”。也就是說,中藥本身就涵蓋本草,但內涵要遠遠的超過其中的范疇。“中藥”、“中草藥”命名如果被喊停,沒有文化根基的產品只能淹沒于同質化的紅海中,也將阻礙中草藥文化在國際上的推廣,同時也會打擊一批優秀的中草藥民族品牌的國際化發展。
規范用語更要規范管理
規范用語是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化妝品行業的綠色、健康和諧發展,打擊一些濫竽充數的不良廠商。那么,就要清本溯源,制定更為合理、規范、透明的標準以規范產品的生產。
業內中藥專家陳先生就指出,對于真正有技術、有能力、有信譽且有志于發揚中草藥優勢的本土品牌來說,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及產品質量和功效上。霸王洗發水投資8億建造325畝的國際日化基地,還有上海家化、南方李錦記在研發的大力投入,都體現了這些民族企業在保障產品品質方面作出的努力。
對于產品的質量安全管理,企業根據相關的衛生監督法律法規的要求,生產條件、檢測條件等必須達到符合的指標。而權威相關監管機構的的嚴格認證也是保證產品品質的一個重大參考指標,據業界人士介紹,消費者區別違規產品和合格產品,最主要的依據就是產品包裝上的權威認證的標識,“對于消費者來說,產品包裝上標注 ”特批“、”認證“等詞語,可以讓他們有一種安全感,實實在在的感受到這個產品的質量。”
“《意見稿》規范用語,是為了給消費者提供一個透明、和諧的市場環境,但在制定規定的時候可以更加變通一下,比如說‘醫療術語’的禁用規定可以更精確一點,‘國家禁用的藥物’這樣的說法就更清晰明了,不會產生歧義。而且,禁令語難免會無法顧及到各方的權益,可以采取等其它思路或政策來提高準入門檻,如此既有利于規范國內市場,也有利于中草藥本土品牌的更好發展。業內專家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