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難產”已成行業“潛規則”?
就房產證為何五年未辦這一問題,記者直接詢問了紅蓮晴園項目的開發商,開發商一名劉姓銷售總監這樣說:“沒有什么原因。每個小區、項目的具體情況都不一樣,我們是按正常程序辦的,房產證現在正在辦理。”
記者了解到,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但據業內人士稱,在現實操作中,開發商很少能在90日內辦理房產證,最多是在90日內辦理大產權證。而購房合同上約定的房產證辦理時限一般都為一至兩年。
這名業內人士說,其實只要辦理了大產權證,將大產權證和購房合同交給房管局,業主分割產權證的辦理時間最長不應超過20天,就算購房人以貸款方式買房,最長時限也不應超過一個月。
記者從宣武國土房管服務大廳了解到,紅蓮晴園項目已具備辦理產權證的條件,只是開發商一直沒申請辦理。而劉姓銷售總監也說,項目的大產權證早已辦好,那么業主的分割房產證為何遲遲未辦?
對此開發商仍未正面回答,只是說:“這兩年政策波動比較大,間接影響了房產證的辦理,具體原因就不方便說了。”
業內人士向記者分析,房產證拖延不辦可能有幾種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么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另外,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除此之外,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