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國土部總規劃師的有關說法,今早,媒體普遍解讀為“樓市調控的第二輪信號”,還有媒體曲解為“土地出讓金提至30%”。不過,廣州一些地產界人士接受羊城晚報采訪認為“影響有限”,因為僅對“保證金”下手,只是攔住了小部分“小蝦米”。
今早,有開發商直言,提高競買保證金比例,對大開發商基本起不了作用,卻使得中小房企的拿地門檻又提高了。而且,在廣州,目前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基本都規定,30天內付清所有土地出讓金,因此,“保證金提至起拍價的三成”只是小巫見大巫。
以將于7月8日出讓的番禺金業地塊和石樓鎮名人山莊兩幅住宅地為例,前者的出讓最低價為2.08億元,后者為4.15億元,根據公示的出讓合同,其定金為合同約定出讓價款的20%,即分別為4160萬元和8300萬元。若將保證金比例提高一成,則分別提高了2080萬元和4150萬元。“看上去提高了幾千萬,好像很多,但這只是起拍價的比例,并不是競買后的最高價的比例。”廣州某開發商表示,如果有心拿地,這個“提高一成”不會成為障礙。
據悉,今年3月,國土部下發“19號文”規定:開發商交付的土地出讓保證金不得低于出讓價的20%,出讓成交后,一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價款的50%。“在廣州,這些條款早已實施了,而且嚴格得多,一個月之內就全部要付清出讓價款。”某開發商今早說。
但也有地產專家認為,再提高10%的保證金,是一個信號,表明土地市場將作進一步調控。“政策已從調控需求到收緊開發商貸款的路徑逐漸展開,再度增加開發商的資金鏈壓力”。記者趙燕華、實習生譚抒茗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