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完善城市住房保障體系
住房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也是當前廣受關注的民生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逐步實行,住房供應嚴重不足的狀況得到有效緩解。但由于房價上漲過快等多方面的原因,低收入群體無力購房的問題日益突出。住房完全由政府保障或完全市場化都存在缺陷。為此,根據錦濤總書記十七大報告提出的“住有所居”的目標和家寶總理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繼續大規模實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要求,重慶積極探索城市住房供應“雙軌制”,對住房制度進行必要完善。
我們的基本思路是:30—40%的中等偏下收入群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安置房予以保障,60—70%的中高收入群體由市場提供的商品房解決,并對高端商品房和投機性炒房采取相應的遏制措施,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制度體系,逐步實現住房保障的全覆蓋。
我們把公共租賃住房建設作為住房供應“雙軌制”的關鍵一環。重慶公共租賃住房涵蓋了過去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并延伸到既不能享受廉租房,又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實現公共租賃房、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的一體化。一方面,不再單獨新建廉租房,而是包含在公共租賃住房體系中。廉租房居民與公租房居民住同一小區、同一品質的房屋,只是租金有所區別。根據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有關補貼政策,廉租房租金一般只是公租房租金的10%左右。另一方面,公租房租滿5年之后,可通過成本價購買,轉換成有限產權的經濟適用房。業主如果轉讓,只能以購房價加利息升值由政府公租房管理機構回購,再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流轉使用。這就從根本上堵塞了經濟適用房因退出環節失控而造成的利益輸送和灰色交易的通道。
我們規劃,未來若干年全市建設4000萬平方米公租房。從今年起的3年內每年建設1000萬平方米,后幾年視社會需求再建1000萬平方米或更多面積的公租房。
今年上半年,重慶主城區已開工6個片區750萬平方米公租房,下半年還將在萬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長壽、璧山等8個郊區區縣開建250萬平方米公租房。
目前,主城區和8個郊區區縣的城關鎮有城市人口700余萬,加上外來打工人群形成的常住人口約達到1000萬,今后若干年,4000萬平方米公租房大體可解決200多萬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加上歷年提供的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以及其他保障性安置房,基本上可以實現中等偏下城市人群住房由政府保障的格局。
重慶公租房的覆蓋人群將打破城鄉和內外差別,不設戶籍限制。凡年滿18周歲,在重慶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本市無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住房困難家庭,大中專院校及職校畢業后就業的無住房人員,進城務工及外地來渝工作的無住房人員,均可申請我市的公共租賃住房。衡量準入的標準,目前我們確定為:單身人士月收入2000元以下、家庭月收入3000元以下。此外,市、區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和在重慶工作的省部級以上勞模、二等功以上復轉軍人等住房困難家庭,按屬地原則申請,可不受收入標準限制。(重慶市人民政府市長 黃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