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房屋信息安全管理平臺即將開通。今后,買房可以查詢該房源曾經維修、使用等情況。
今天上午,記者從市住建委獲悉,本市首部“城鎮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綜合治理辦法”正式出臺。
辦法規定,除大型公共建筑每5年進行1次安全評估外,使用滿30年的居住建筑,每10年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如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仍繼續使用的,每2年應當進行一次安全評估;建設在危險地段的房屋建筑,自交付使用起,每5年應當進行一次安全評估。
辦法要求,房屋管理人應當建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信息檔案并向住建部門報告相關信息。對此,市住建委目前正在做一個房屋安全管理的平臺。
該平臺包括房屋管理的一些信息,如什么時候發生過損壞,什么時候拆改過等維修情況都要記錄進去。這就相當于一個建筑的“病例”,讓買房人能及時上網查詢該房源信息,掌握房子的使用狀態。(記者 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