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產新政一波接著一波。尤其是近幾日熱議不斷的房產稅,又將房地產市場未來的走向推到風口浪尖。
究竟該不該改革房產稅?如何征收?對于我省而言,實施改革后房產稅的可行性有多大?霧里看花中,來自各個層面的聲音不盡相同。
房產稅,究竟是抑制樓市瘋漲的最后一根稻草?還是新一輪政策出臺之前的問路石?
房產稅的前世今生
“房產稅原來就有,并不是一個新生稅種。這次所提的房產稅無非是擴大了征收范圍。”省地稅局稅政一處副處長馮蘇方直言。“原來的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對個人非營業性房產免稅。而此次,則將個人用于出租或買賣的房屋視作經營性行為,將其納入征收范圍。”
據介紹,早在1986年,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并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房產稅屬于財產稅種的個別財產稅,征收對象只是房屋。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在今年3月以來,滬渝兩地即將開征房產稅進行試點的傳言便不絕于耳。今年4月8日,上海傳出準備開征住房保有稅的消息,且“基本方案已經確定”。根據被披露的草案內容,起征點在人均住房面積70平方米以上,稅率為0.8%。
直到5月31日,國務院同意發展改革委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眾說紛紜的傳聞和爭論才算告一段落。
實施還要翻過許多“坎”
就眼下看,房產稅的改革之所以遲遲難以露面,有業內人士一語中的,房產稅改革并非是一帆風順,仍然有崇山峻嶺的阻隔。要想順利地翻過這些坎,似乎并不那么容易。
“房產稅改革有很大的局限性,它只能對同一個地區的房源進行限制,對于在異地購房的情況卻沒有約束力。”馮蘇方處長打了個簡單比方:一個人在太原只有一套房,為了逃避第二套房的房產稅,他又去北京、上海、海南等地各置房產一套,這樣他一共擁有四套房產。但是由于他在每個地方的房子只有一套,自然也就不用交房產稅。
“很多情況,我們都無法控制。我們國家房地產信息登記和個人家庭成員財產信息不夠完善,房屋產權登記制度也不夠清晰。”馮蘇方處長對此直言不諱,“這個政策要想真正實施,確實是一項系統而又復雜的工作。”
省地稅局一位相關負責人也透露出自己的擔憂:對于稅務部門而言,計稅、網絡信息等輔助條件跟不上。因為一旦開征,按照目前的稅務機關力量,不斷變更的房地產信息,會使稅源無法穩定,很有可能會造成很大的漏稅局面。
嚴控經營性行為是主旨
房產稅的改革“劍指”高房價?然而,它究竟能不能“馴服”高房價,完成他的歷史使命?在改革的過程中,還會遇到哪些艱難險阻?
“改革后的房產稅主要針對出租或買賣現象,嚴格控制房屋經營性行為。對炒房客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以此來調節整個市場的房價,起到抑制房價的作用。”馮蘇方表示。
近年來,在流動性相對過剩的背景下,大量投資投機性需求涌入樓市,致使部分城市房價在短期內迅速飆升。這邊有住房需求的人囊中羞澀、沒錢買房;那邊不少炒房客以極低的成本囤積大量房源伺機待漲。因此打擊炒房客、抑制投機行為被各界視為調控樓市的鐵腕。
然而事實上,過去幾年里,房價連年瘋漲并不是炒房客的全部責任,各個地方政府出賣土地而換取財政收入,導致土地價格不斷飆升是一個重要原因。
近幾年來,土地價格不斷飆升,致使開發商拿地價格也居高不下,樓面地價加上建安成本,最終面向市場的房價也頻頻創出新高。人們在質問開發商為何房價如此高時,開發商似乎也很委屈,追溯源頭,高地價成眾矢之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直言,征收的房產稅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房價,彌補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讓金上的增收不足,但與部分政府通過賣地就能輕而易舉獲得幾億甚至幾十億的土地出讓金相比,所減少的大筆財政收入將難以填補。
防止房產稅成本轉嫁
房產稅是每年計征一次,那么這部分高出來的成本會不會轉嫁到購房者身上,引起新一輪的房價上漲?房產稅的征收,是否會影響二手房市場?畢竟房產稅不向開發商征收,當大量的市民都從開發商手里買房子,而不買二手房,會不會因此而引發開發商的新一輪漲價?
房產稅改革,還未蓋棺定論,其引發的爭議和問題便層出不窮。這些問題,似乎成了買賣雙方都關注的焦點。
馮蘇方處長解釋道:“中國城市化尚未完成,國內大城市的住房市場總體上仍然處于賣方市場,剛性需求也十分旺盛。因此,雖然房產稅改革后繳納房產稅稅款的是炒房客,但他們極有可能將這一稅種所產生的稅款轉嫁到一些有剛性需求的購房者身上。還會引發的問題是,按照規定,三套以上個人住房都必須繳納高額房產稅,到那個時候,很多城市普通居民自然不愿持有非自住用房,那么大量的農民工、外來大學生將無處租房。或許,他們最終也可能會成為房產稅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