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市場發展到今天,從產品類型上看,一個很突出的特征就是多元化和層次化。而在交易行為上,買賣雙方都是自由的。與單邊決定型的經濟形態不同,在房地產市場開始向買方市場邁進的同時,也逐步走向了一種雙向制約的市場。
在這種情況下,買什么樣的房和賣什么樣的房都不是一方所能決定的,開發商在建房的過程中,會參考目標群體的興趣偏好、居住習慣以及其他一些行為導向,并最終在房子的內容表達上予以呈現。只有這樣,買賣雙方才會有達成“雙贏”的基礎。
因此,單就這一點看,相關部門正在逐步推進的住房全精裝化的政策導向似乎有可供商榷的空間。節能和綠色環保的普遍要求無可非議,但卻不能因為追求這一共性而完全抹殺房子作為一個產品在個性培育上的可能。就如同安全健康的食品都必須通過QS認證一樣,但并非所有食品都按照一個模式來進行包裝。這兩者之間并非絕然對立,應該有更折中也更周全的可操作空間。
其實,從大的背景看,首先應該在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其他類型的保障性住房之間就可以先進行層次和類別劃分。作為政府的保障性、福利性住房,政府在建設上的主導權更大,同時也考慮到其真正適合入住群體的經濟實力,在這一塊繼續落實推進該政策的操作性更強。而在商品房方面,在滿足共性和允許個性的前提下,劃定一個基于各自標準的上限和下限,也許能更好的兼顧兩者的要求,并最終形成一定的標準化。在“雙限”之間,政策和個人仍有繼續博弈的空間,這也為該政策進一步完善提供了時間支持。
相信近日出臺的政策,相比于建設部6年前出臺的政策有了不少改進完善的地方,而我們同樣相信,在這樣一個“雙限雙禁”的空間里,未來的政策將會更好的照顧各方主體利益。因此,“毛坯”還是“精裝”該誰說了算?我想,在都不逾矩的前提下,大家還是坐下來商量著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