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諸城市一消費者遭遇此事,將影響其享受首次房貸的優惠政策。有關人士認為,銀行沒有面簽貸款合同涉嫌違規
山東省諸城市市民李先生近日反映,他到銀行辦理貸款業務時被告知,2004年,他曾在濰坊銀行(原濰坊市商業銀行)新城支行辦理過了一筆房屋按揭貸款,金額為8.9萬元,貸款期限為15年。李先生感到奇怪,自己沒有貸款買房子,此前從未到銀行辦理過貸款業務,怎么會在自己名下出現房貸?本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消費者投訴:我的名下冒出8.9萬元房貸
李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近日因資金周轉緊張,他到中國農業銀行諸城市一支行辦理貸款業務,并提交了相關貸款材料。幾日后,銀行經查詢發現,他曾在2004年辦理過一筆8.9萬元的房屋按揭貸款,貸款期限為15年,已在2008年初還清。
李先生感到奇怪,自己沒有貸款買過房子,此前從未到銀行辦理過貸款業務,怎么會在自己名下出現這么一大筆房貸呢?隨后,李先生來到濰坊銀行查詢。查詢結果顯示,在2004年,山東省諸城帥領服飾有限公司(記者注:現已注銷)以公司近百名職工購房的名義,在濰坊銀行新城支行辦理了批量房屋按揭貸款,李先生8.9萬元的房貸就在其中。
讓李先生不解的是,自己沒有在山東省諸城帥領服飾有限公司工作過,不是公司員工,該公司怎么能向銀行提供出自己的有關貸款資料呢?據李先生回憶,2004年,他曾到該公司參加應聘,這是唯一一次和該公司接觸的機會,當時在招聘表上填寫了個人信息,其中包括家庭成員、家庭地址、身份證號碼,沒提供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最終未被錄用。
銀行回應:批量房貸的材料是企業提供的
8月31日上午,記者來到濰坊銀行新城支行采訪,該行行長王宗華告訴記者,不僅是李先生,其他人也向銀行反映過這種情況。新城支行副行長李建勝向記者講述了當時辦理貸款的經過。當年,山東諸城帥領服飾有限公司在廠區內建房,該公司財務科為100多名職工辦理房屋按揭貸款,職工的貸款材料全部由該公司提供,新城支行只是派人到該公司辦理了批量貸款業務。由于效益不太好,該公司在拍賣后才還上銀行的貸款。
根據國家相關信貸政策,消費者首次利用貸款方式購買普通自住房,可以享受貸款利率和首付款比例優惠的政策,而名下莫名其妙出現的8.9萬元房屋按揭貸款,讓李先生失去了享受優惠政策的機會。
記者調查得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的《補充通知》[銀發(2007)452號]規定,“是否屬于二套房貸應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山東省銀監局在最近下發的通知中也明確要求,“各行要嚴格執行二套房認定標準,嚴禁以各種形式放寬二套房貸款條件,不得以個人住房貸款已結清為由,對再次申請貸款(含公積金貸款)購買非改善型自住房的借款人降低首付款比例要求”,即便首套房貸款結清,再次購房就算二套房。根據以上規定,即便李先生以后以配偶或者子女的名義購買房屋而申請貸款時,同樣會被認定為二次購房貸款。
律師觀點:銀行沒有面簽合同涉嫌違規
山東方良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斌表示,若李先生反映屬實,應當是遇到了被他人冒用個人身份信息辦理“假按揭”的情況。“假按揭”使李先生無法享受到首次房貸的優惠政策,無疑加重了其經濟負擔。作為冒用李先生個人信息辦理“假按揭”的山東諸城帥領服飾有限公司,應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按揭貸款風險管理的通知》,貸款機構要“嚴格貸前檢查和按揭貸款發放標準,要堅持面測面試和實訪制,把做實每筆貸款的盡職調查作為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堅持落實借款合同面簽制度,核實借款人首付款真實情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防范‘假按揭’、‘假首付 ’現象的發生”。宋斌表示,作為發放貸款的濰坊銀行新城支行,對提供的貸款資料應當盡到嚴格審慎的審查義務,并堅持按照當面簽訂貸款合同,實地走訪的規定進行辦理。若李先生的貸款資料非本人提供,特別是貸款合同及資料上的簽名非本人書寫時,李先生及和李先生有著同樣遭遇的人,可以認為貸款機構未盡到核查義務,可集體追究其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