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唐偉偉)業主安某認為房產證中有關房屋面積的登記有問題,將市建委告上法庭。記者今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判決撤銷市建委向安某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中對房屋建筑面積一項內容的登記,并重新登記。
2005年10月,安某感覺新購房屋面積有縮水嫌疑,后經調查得知,開發商將依法不應計入公攤的地下一層自行車庫計入了公攤面積。安某告到法院,請求撤銷市建委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中對房屋建筑面積的登記,按實測面積重新進行登記。
二中院經審理認為,市建委在對房屋面積進行產權登記時,將不符合分攤原則的房產測繪成果作為認定房屋面積的依據,沒有盡到審查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