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廣州1月22日電 在商品房預售過程中,預售人(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預售商品重復出售、重復抵押的情況時有發生,引發很多糾紛。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于昨日報請廣東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批準的《廣州市城鎮房地產登記方法》將有效解決這些問題。
對于如何制約預售人“一房多售”的行為以及解決重復抵押導致的矛盾,目前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制度,并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為此,廣州市制定的這部登記辦法參照物權法草案有關預告登記的內容,規定了預告登記制度。根據辦法,預告登記是正式登記的法律要素尚未具備也即房屋尚未建成的情況下,為了保障將來取得不動產物權或正式登記的優先權而進行的登記。
辦法規定,預售人未在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期限內與預購人申請預告登記或者未依預購人委托代為申請預告登記的,預購人提交相關的材料,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已經預告登記的預購商品房不得重復辦理預告登記。
辦法還規定,預購商品房未經預告登記的,不予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權的預告登記。
在向廣東省人大常委會提交的相關說明中,廣州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說,規定預告登記的意義在于,通過預告登記,可以有效地防止預售人“一房多售”等行為,保護權利人的合法利益。
此外,辦法還明確了房地產登記的概念,規范了登記程序,方便群眾登記,也有助于緩解“辦證難”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