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羅雪燕
“直通車”5月4日刊發了《教育用地竟建起公寓對外招租》一文,對深圳市潛龍實業有限公司涉嫌將政府規劃為學校用地的其中一部分地塊,擠占建成一棟13層高的鑫茂公寓對外招租一事進行曝光。昨日,寶安區監察局、區國土房產局、區教育局等部門給予“直通車”的答復表示,開發商在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學校規劃用地上修建建筑物,確實存在違規行為。
公寓租賃處和未招租門面被查封
學校用地被建成公寓對外招租的違規行為一經曝光,立即引起寶安區有關部門的重視。見報當日上午,寶安區監察局有關負責人來到民治潛龍學校現場協調解決,在實地查看并向開發商詳細詢問情況后,當即要求開發商停止鑫茂公寓對外招租行為,并要封閉沒有出租營業的商業門面。
昨日,記者不同時段連續數次撥打鑫茂公寓的招租熱線,確認無人接聽。記者聯系到鑫茂花園業主楊小姐,她也向記者證實鑫茂公寓租賃處確已關門,開發商已停止租賃鑫茂公寓。公寓租賃處及未招租的門面上,都已被貼上了寶安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的封條。
寶安區國土房產局有關負責人昨日就潛龍實業有限公司具體違規行為給予答復,這位負責人指出,開發商僅辦理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計劃立項及環保手續,但在未辦理用地手續及報建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在學校規劃用地上修建了建筑物,這已違反了相關法規,屬于違規行為。
記者還從市規劃部門了解到,開發商在取得《深圳市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項目建設用地預審報告書以及取得環保部門對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批準文件等審批條件后,還應到規劃部門辦理《建設用地方案圖》審批及用地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手續,在未辦理以上手續的情況下,民治潛龍學校的建設行為屬于違規行為。
民辦學校叫停后開發商繼續建設
寶安區教育局在民治潛龍學校用地被違規建設的情況曝光后,特別成立了專門調查小組,根據該局調查組提供的調查結果顯示,2004年底,深圳市潛龍實業有限公司向區教育局申請開辦“潛龍學校”。2005年1月10日,根據當時政府支持社會辦學的精神和《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寶安區教育局向該公司下發了《關于同意籌設“寶安區潛龍學校”的批復》,其中第一條明確要求:“按規定辦理學校建筑物的報建手續”。但潛龍實業有限公司在區教育局下發籌設批復以來,一直未向該局提交任何關于學;I建方面的材料。
2005年9月30日,由于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停止審批民辦學校的緊急通知》,全市暫停了民辦學校的審批工作。寶安區教育局及時轉發并召開會議傳達了該文件精神。寶安區教育局一位負責人介紹說,直至2007年9月,該局發現開發商還在進行學校建設,于是連同民治街道前往施工現場了解情況,并約談該公司負責人,明確告知全市已停止民辦學校的審批工作。但該公司仍繼續施工建設,并于2007年底基本完成了該校的土建工程。
區教育局負責人表示,由于民治街道是寶安區學位最緊張的一個片區,寶安區教育局計劃將民治潛龍學校接管,辦成公辦學校,以加大該片區教育設施供應力度,緩解學位緊張的局面。但由于開發商在建設學校的過程中未辦理用地手續,存在違規行為,導致教育局暫時無法接管。該負責人明確強調:“教育局要接管,該學校必需是合法的,在取得合法手續后才能接管辦校。”
開發商稱招租為緩解資金壓力
深圳市潛龍實業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龍峰也向“直通車”記者解釋學校建設情況。他在解釋公司未辦理用地手續及報建手續原因時稱,學校建設從申請到2004年開始建設時,均是按照民辦學校規劃設計的。但在2005年市里出臺文件,不再鼓勵民辦學校,由于政策改動的原因,公司無法辦理到相關手續。但公司希望將學校建成后交由寶安區教育局直接管理,于是在未辦理手續的情況下將學校建成。
龍經理還稱,公司有有關部門愿意接管民治潛龍學校成為公辦學校的文件作為依據,市規劃局2007年5月30日公布的《深圳市近期建設規劃和2007年度實施計劃》中,就將民治潛龍學校列入32所各類新建的學校中。
對于將原本是學校配套宿舍卻建成鑫茂公寓對外招租的問題,龍經理解釋說,公司在與教育主管部門的工作溝通中得知,學校轉由教育主管部門接管后,配套的鑫茂公寓無需一并轉交。他說:“我們考慮到從2000年開始著手學校建設規劃以來,長達8年時間在該宗用地項目上一直處于投入狀態,沒有點滴收入,為彌補長期虧損,將部分公寓招租,以緩解資金壓力。但在'直通車’曝光后,已經立即停止招租。”
對于教育用地竟建起公寓對外招租的問題,“直通車”將繼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