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就成了難治的“絕癥”?
這些違規別墅項目普遍采用未批先建、打擦邊球瞞天過海等手段,這種“潛伏”招數并不高明,為何有關部門就是沒發現?
“在別墅問題上,這么多年來政府和開發商很像是在玩貓鼠游戲。既要防止到處都是高密度住宅,又要禁止部分住宅大面積圈地,這幾年來地方對出讓土地容積率的下限要求從0.35、0.7再到1,不斷被突破,‘禁墅令’執行其實很難。”中國房產信息集團分析師薛建雄說。
業內人士表示,個中原因最主要的還是“土地財政”下的利益作祟。一般來說,同樣的土地,別墅用地價格要高出普通住宅用地價格數倍,別墅等高檔住宅的土地增值稅、契稅等也要高于普通住宅;此外,別墅對周邊地價、房價的帶動力要遠遠強于普通住宅。種種利益驅動之下,一些地方政府對別墅供地和建設“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在重慶南山“山與城”樓盤,銷售人員向記者透露開發商已經和南岸區國土資源局在修建別墅的問題上“達成共識”,房子不會出現問題。當記者致電南岸區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胡天才詢問南山上修建別墅一事時,胡天才否認其是別墅,并稱“那只是開發商的一種廣告行為”,當記者追問這些房子的容積率是否合規時,胡天才卻拒絕回答。
胡剛表示,違法成本太低也成為違規別墅成為“難治之癥”的推手。2010年,廣州市規劃局給予保利地產西海岸項目建設工程造價5%的罰款,約167萬元。“這相當于一棟價值五六百萬元的違法別墅只需要罰2萬元就可以了,對開發商來說九牛一毛。”胡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