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有個“副區長叔叔”,將所騙錢財揮霍一空后出走,已被公訴
自稱叔叔是順義區副區長,以能弄到經濟適用房號等手段,犯罪嫌疑人李某先后騙取10位受害者共計280余萬元。昨日(4月14日),記者從大興檢察院獲悉,李某因涉嫌詐騙已被公訴。
每個房號收取3萬-5萬元
據檢方介紹,2006年初,李某了解到網上有人團購經濟適用房號。當年3月,被害人朱女士詢問其是否能弄到經濟適用房的房號時,李某當即表示自己的叔叔是順義區副區長,并且自己認識北京市建委專門負責辦理許可證的人,能弄到經濟適用房的房號。朱女士便讓李某幫忙弄一個位于豐臺區世紀風景二期的房號,并向李某提供的銀行賬號里匯入了1.5萬元。
檢方目前已經調查證實,從2006年3月至2007年6月,朱女士的親戚、朋友等數十人都找到李某購買經適房的房號。李某每個房號收取3萬-5萬元的好處費,外地戶口人還得額外再加錢。當被害人催問房號時,李某則以形勢緊張,不好搞等理由拖延。據統計,李某以房號為由,共騙取了190余萬元。他將錢財揮霍一空后出走。
私自變賣4輛租用轎車
辦案檢察官介紹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間,李某還將從某汽車公司租來的兩輛帕薩特轎車,別克轎車和奧迪轎車各一輛(總價值92.7萬元)私自變賣。并以能購買到優惠商品房、炒黃金、用沒有所有權的汽車做抵押等各種編造理由,共騙取多名被害人金額達17萬元。
據了解,去年7月1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犯詐騙、合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同年8月14日被大興區檢察院批準逮捕。(記者 張太凌 通訊員 楊杰 任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