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放棄經濟適用房的選購資格了,這個價格實在是無法承受。期待了這么久,沒想到最后竟然還是空歡喜一場。”電話里,陳俊(化名)的聲音被失落和無奈包裹著。陳俊是福州市的一位普通市民,因為價格原因,已取得經濟適用房購房資格的他,不得不與這次期盼已久的機會擦肩而過。
從2008年4月開始的福州市2007年度第二批經濟適用房銷售已經進入尾聲。據福州市有關部門提供的數據,政府此次共推出5799套房源供市民挑選。該數字創下福州市近年來一次性推出經濟適用房數量之最。
正當許多已獲得選購資格的市民為之慶幸并滿懷欣喜的時候。隨之而來的另一個消息,“把許多人的喜悅打碎了”:福州市經濟適用房價格已比同年第一批時大幅上漲,最高漲幅達到45%,而這一切發生在不到半年的時間里。
不經濟的經濟適用房
2007年8月,經營著一家雜貨店的福州市民陳俊,從當地的媒體上得到一則消息:福州市將分批推出經濟適用房供中低收入家庭認購。
陳俊在最短的時間內辦理完了一系列的手續,把申請材料交給了房管部門,并通過了審核。接下來的日子,陳俊一家人在翹首企盼中度過。
2007年9月,福州市在通過審核的申購者中,搖號確定了第一批449戶中簽,并在年底前完成了經濟適用房的選購。
2008年3月19日,福州市舉行2007年度第二批經濟適用住房選房順序抽號。經福州市房管局、公安局等部門聯合審核,共有4904戶符合申購條件,被納入此次選房順序的抽號范圍。這一次陳俊終于在報紙公布的中簽名單上看到了自己的名字。十多天后,還沉浸在喜悅中的陳俊卻再也高興不起來了。
4月1日,福州市房管部門通過媒體公布了此次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為均價3243元/平方米。其中西園新苑銷售基準價格為2925元/平方米,西園二期銷售基準價格為18層房屋3243元/平方米,11層的房屋3123元/平方米。福灣新城秋月苑銷售基準價格為2700元/平方米。
與幾個月前的第一批230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價格相比,短短數月上漲了45%。遠遠超出預期價格,這立即引來了經濟適用房中簽戶們的強烈質疑。
在采訪中,記者見到了一份由部分中簽戶寫給福州市有關部門的吁請書,上面的簽名密密麻麻。
“從地段和周邊環境來看,第一批經濟適用房就遠遠好于第二批。從建設時間上來說,大部分都是在同一時間開始施工。為什么同為2007年申請的經適房,同樣的申請標準,兩批次的房價竟然相差這么大?”一位市民問。
“為什么不進行價格聽證,能否公示建造成本?”許多市民向記者表示,半年內漲幅如此巨大,讓他們不得不徹底放棄這種高價的經濟適用房。
是什么抬高了房價
“漲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福州市政府有關人員日前向記者表示。他說,根據國家以及福建省的相關文件規定,對經濟適用住房成本采取了嚴格的監審制度,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其成本主要包括征地拆遷費用,建安成本,小區綠化,道路、水電、煤氣等基礎設施配套費用,銀行貸款利息等。第二批經濟適用房住房價格較第一批高,原因是成本上升。
福州市政府部門給出了三個方面的解釋:首先是高層樓房較多層樓房造價高。2007年第一批經濟適用住房基本是多層住宅,而2007年第二批經濟適用房四個項目的房源全部都是高層或小高層帶電梯住宅。帶電梯住宅,尤其是高層帶電梯住宅較多層住宅成本費用支出高。如,高層樓房較多層樓房建安成本每平方米增加200-300元。
其次是建筑材料價格和人工費用的不斷上漲,致使建筑成本大幅提高。第一批經濟適用住房動建于2005-2006年,2007年第二批經濟適用房基本上建于2007-2008年,但就是近兩年,僅僅是鋼材價格每噸由原來3000元上升為5000多元,水泥價格也由每噸的300元上升為450元左右。
最后是征地拆遷成本增加的問題。2007年第二批經濟適用房項目拆遷量大,拆遷安置成本提高,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費用每平方米增加100元-150元。與此同時,建設標準提高也相應提升了價格。新建經濟適用房配有地下室,新增地下室建安成本造價每平方米為300元。新建經濟適用房規定選用新型節能材料,每平方米增加成本近100元,利息、稅費等相應增加成本每平方米約80元。
那么為何不對經濟適用房價格進行聽證?建設成本能否對社會公布呢?記者得到的答復是:“由于經濟適用房價格定價沒有列入福建省價格聽證目錄,因此未舉行聽證會進行價格聽證。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必須要對社會公示。但對經濟適用房的成本,尚無規定要求對社會公開。福州市政府嚴格執行國家法規政策。”
經濟適用房標準之惑
有市民認為,6月13日,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在發布了2008年5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的數據。其中經濟適用房的銷售價格只是同比上漲3.8%,環比上漲了0.1%。以這個數據為參照,福州市的經濟適用房上漲幅度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
“我感覺市政府推出的這批經濟適用房,似乎已經失去了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權的意義。此次推出的經濟適用房都是電梯樓,并配有非常先進的能自動鎖車的地下車位系統。連路燈都是太陽能的。這樣的設計標準根本就不應該是針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一位市民告訴記者。
針對質疑,福州市城建部門的一位負責人表示,目前國家提倡提高土地利用率,如果只蓋7層以下的住宅,建筑容積率會很低。因此福州市從土地節約利用角度出發,將經濟適用房建成了高層樓房。然而建設部有規定,7層以上的住宅必須要帶有電梯,所以此次都是電梯樓。
“同時,政府一直在考慮,盡量不要把經濟適用房建成貧民房。所以這一次的配套比較好。盡管太陽能的路燈一次性投入比較高。但以后環保節能。住經濟適用房的市民也許會通過雙手改變他的生活狀況,也可以買車,所以在設計時配套了車位。這一次的規劃設計,政府是從社會進步、經濟發展上來對待的。因為老百姓只希望價格便宜,所以在配套方面和老百姓價格取舍方面,這可能也是我們以后要思考和平衡的問題。”這位負責人說。
為了爭取合理的價格,許多有選房資格的市民頻頻奔走于政府職能部門之間,希望能引起重視。陳俊也開始學習相關法規。“經濟適用房標準目前是沒有明文規定的,以什么樣的標準來建設是政府決策的事情。但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經濟適用住房價格,應當與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如果這些家庭難以承受,我們的經濟適用房建設就失去了意義。”陳俊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