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經常這樣一個電話“邀請”:來開網店吧,投資3000多元,找8個業務精英,就能達到月薪50萬元。經記者多次了解之后發現,原來所謂的開網店并不是開網店銷售商品,而是不斷地邀請自己的親朋加盟開網店的隊伍,然后收取加盟費的折扣,以達牟取利益。按照網店業主們的說法,一個月找兩個人加盟,一年之后,“金字塔”下就有4000多人,如果一人開7個網店,其利潤可謂是天文數字。
天天打電話“邀請”記者加盟開網店的女孩就是其中一個。據她介紹,目前她加盟的這家網店已經有幾百家加盟店了,現在每天都有人加盟開店,似乎月薪50萬元已經不是夢了。
1 。個案
打工妹開一家網店月入近萬
2008年4月,在深圳打工4年多的小許又失業了。7月初,21歲的小許說,她當老板了,開了一家網店,經營近一月余,生意很不錯。歡迎朋友們“光顧指導”。投資450元,在網上注冊一個店名,就可以經營并發展了,如今她已是一個有近百名客戶的小老板了,且月收入近萬元。
小許動員記者說,你那么有時間,也可以兼職開一家網店,一邊上班一邊經營,多掙一些錢,何樂而不為呢?她現在是專職做網店,深圳所有的親戚、朋友都是她的客戶。“好東西一定要先給親朋好友分享嘛!”依照小許的話理解,這叫“肥水不流外人田”。
從7月開始,小許每天的工作,就是向她的朋友、親戚、老鄉推廣她的網店,勸說大家成為她的加盟網店。“開店不是銷售商品嗎?怎么老是勸大家加盟你的網店呢?”對于記者以及她的朋友的疑問,小許樂呵呵地說,怎么每個人都這么問?加盟店越多不是銷售的量越大嗎?再說,僅僅是消費也可以呀!最重要的是,加盟店能夠帶來更大的利潤。
在小許看來,她和那些加盟店主一樣,開網店的主要目的是發動大家加盟,而不是單純地開店銷售商品,因為在她的網店圈子內,大家都是這么運作。加盟開店之后,動員親朋好友加盟開網店,才是主要的目的。小許介紹,目前她了解到,她的上家在深圳已經有500多家這樣的加盟店,每天還有很多人在加盟。
“產品好,風險小,利潤大,來看看吧!”小許的話給記者留下了很多懸念。
2 。調查
“空中超市”的會員制度
之后,記者在小許的帶領下來到了南頭。在一家店名為“超級某某派”的商店內,記者看到了小許的店主劉霞(音)。
劉霞很熱情地向記者推薦了一個規模龐大的科某威網站,并滔滔不絕地講起科某威是新加坡上市公司的輝煌歷史、發展規模,與E科某威進軍亞洲的形勢。說“E科某威,實質上就是一家空中超市”。這時,一名客戶走進店內想要購買商品。劉霞說,如果要購買商品,必須先成為會員,否則還將提高10%的價格,目前的標價都是會員價。要想得到會員資格,首先要交納450元,加盟開一家網店,得到科某威公司的代50張優惠券。然后,用優惠券才能依照會員折扣價格購買商品。
依照劉霞的介紹,加盟店每消費100元可以領取一張優惠券,因此,優惠券是可以無窮盡使用的。另外,依照消費E科某威公司會返還80EV(積分),每一分積分等同與1美金,但不能兌換現金,只有積分達到1000EV才可以獲得600美金的利潤。如果另外加60元,可以獲得150元到280元之間的一套產品。但小許告訴記者,注冊加盟網店主要是發展其他人加盟開店,一個月找兩個人加盟開店,一年之后,至少會有50多萬元的月收入。
聽到這里,站在一旁的網店業主小李一邊給記者發名片,一邊插話說,成為任何超市的會員,客戶只能享受購物折扣,但是成為E科某威的會員,還可以得到科某威的經營代理權,從顧客成為業主,并享受業主利潤。記者發現小李的名片只有聯系電話、QQ號碼網址,卻沒有企業地址與名稱。小李解釋為這是“空中超市的特點”。
月薪50萬元的獎勵規劃
聽完公司的歷史后,另一個業主小劉給記者繪畫了一個大的利潤蛋糕:月薪50萬元的規劃圖。這是E科某威給每一個業主或加盟者的獎勵計劃。
消費積分返利是網店業主講的第一部分。每一月的積分達到75EV(分),可以提取10%的利潤即7.5美金,積分由購物產生,每件商品的積分不定,在一本產品銷售書上注明。積分越高,換取利潤的比率越大,積分達到4.5萬以上,兌換利潤的比率可以達到最高比率:28%。獎勵計劃中解釋:如果介紹4個朋友加盟并幫助他們完成2000EV,當月的消費返利就可以拿到5100元。專業術語稱為“零售利潤”。
拿了消費返利,還有一項分支差額獎勵,網店業主們稱之為“批發利潤”。計算方法比較復雜,即是用總消費積分達到的兌換比率減去各加盟店積分兌換的比率,然后,再乘以加盟店積分數,所的數額即是差額獎勵。比如:總消費積分是36000EV,兌換現金比率是27%。A加盟店積分有15000EV,兌換現金比率是24%;B加盟店有積分1200EV,兌換現金比率為23%。那么就是這么計算:15000EV ×(27%—24%) + 1200EV ×(27%—23%)。所得金額就是批發利潤。
第三部分獎勵,是業主幫助名下加盟店業主發展人員加盟所得利潤。每加盟一家網店,除了名下的網店業主有積分以外,業主也會得到名下網店一樣的加盟積分:如加盟一家店是80EV,7家店則是560EV。依此類推,最高兌換比率已有28%之多,他們稱之為“領導獎”。如果當月介紹8個朋友加盟并協助加盟店完成2000EV的話,月收入應該是29000元。 最后,小劉給記者講起來第四部分額外津貼。部分獎金則是將積分總額數減去加盟積分最多的數額,所得數額的10%就是獎金。
所謂的“金字塔”策略
月薪50萬元,不能說沒有誘惑。但是如何才能獲得這樣高的月薪呢?
在給記者講解如何經營之前,劉霞給記者劃了一個形似“金字塔”的人形圖。如果開一家網店,那么業主首先得找到兩個人加盟在自己下面;然后,讓下面的兩個業主,分別再去找兩個人加盟開店,依此類推。一年之后,業主將會擁有4096個客戶,30多萬EV(積分);按照27%的利潤計算,月收入將會是8萬多美金。
但小許和其他業主一致認為,這是網店業主最低的收入。因為除此以外還有兩種選擇,一是交納1350元,首先給自己建立一個小“金字塔”擁有3個網店,那么業主的起點就是從4個人開始;如果是投資3150元建立一個大“金字塔”一分二、二分成四,擁有7個網店,那么起點就是從八個精英開始了,一年發展4096人,可以得到200多萬EV(積分)。
劉霞說,找八個想掙錢、能夠掙錢的人,一年之后就可以達到月薪50萬元的收入。更重要的是,這樣的收入會不斷延續下去,只要續約就會成為一份永久性的事業。 從這些網店業主的宣傳理解,開網店的實質就是找人加盟,和小許一樣,每天找人即可。不僅加盟者可以得到利潤,業主也一樣得到同樣的利潤。他們將這樣的加盟模式稱為“連鎖互惠店計劃”。
客戶目標就是親朋好友
在記者暗訪之中,加盟不久的小陳也給記者“傳授”了不少經驗。她說:好東西,自然要先與親朋好友分享,另外就是一些開網店的人。
小陳說,她加盟才幾天,但她已經發展了一個人加盟開店了。被小陳發展加盟的人就是小陳的朋友。她說,投資又不多,很多人都愿意試試看,即使不能掙錢,也可以購物,何況這些產品那么便宜。一款標價680元的水凈化器,加盟后購買只要380元,如果不是會員,則要780元左右。“加盟后多省錢呀!”
其次便是網店店主,因為網上傳銷的模式是采用電子商務為噱頭,很多店主對電子商務有所認識因此會比較容易贊同,再加上現在開網店收入比較微薄,因此那些想快速致富的店主們也很容易“邀約”。“我有很多客戶都是淘寶過來的。”談到經驗,小許頗為自豪。
之所以選中這兩個主要群體作為對象,業主們認為,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網絡傳銷主要是通過QQ、論壇、網絡廣告、電子郵件、百度貼吧等途徑進行的。而現在網民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網店店主,或是為了找工作,或是為了推廣自己的店鋪,他們經常會出沒在這些地方,而且對網絡本身有種莫名的信賴。
花錢開網店僅僅買個網頁
當記者表示愿意加入并注冊一個網店時,小許給記者打開一個購物網址。網頁顯示了兩個進入途徑,一是注冊,需要介紹人輸入他的編碼之后,才能注冊,并成為介紹人的下家。
輸入小許“CN83”這個編碼后,記者看到了一張注冊表格,除了一些簡單的個人資料外,最重要的就是一直跟隨著你的介紹人的編碼以及你想申請多少個編碼的選項。
小許說,交納現金之后就可以注冊了。實質上注冊之后,就是得到進入一個網頁頁面的權限,交的加盟費美其名曰是消費產品,實際上是買網站的子頁面及相應的個人編碼。
3。 律師拉人頭
開網店的本質是傳銷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康華康認為,以開網店的形式拉人頭牟利,實質上就是傳銷的一種形式。所謂的商品銷售不過是這些業主蒙蔽他人的幌子、噱頭,傳銷才是本質。無論形式怎么變化,噱頭是什么,只要本質是拉人頭牟利,就是傳銷。
康華康說,現在類似的傳銷很多,比如:開網店、銷售電話卡、游戲點卡、銀行信用卡等多種多樣的形式和噱頭,因為行為時尚,很多年輕人都受到了蒙騙,傳銷者為了避免法律風險,就借助網絡平臺聊天工具聯系搞傳銷活動,牟取非法利益。因此,他們統稱這些借助網絡平臺實施傳銷的形式,叫做網絡傳銷。
廣東海際明律師事務所林武律師說,類似的網絡傳銷在廣東已經存在多年,因為網絡傳銷隱蔽性大,執法部門取證困難,所以取締乃至打擊網絡傳銷一直是個社會難題。
林武依據以往代理類似訴訟經驗分析:網絡傳銷組織人員通過QQ留言或者電子郵件進行單向信息溝通,下線很難了解上層的情況,所以相對于傳統的傳銷,網絡傳銷的隱蔽性更強,對社會的危害也更大。網絡傳銷不受時間、地點限制,擴張更為容易,加盟和分成都在網上完成,并且可以用假名、假身份證參加,偵查起來有較大難度。
記者咨詢工商部門時,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一家公司以加盟為由發展會員收取入門費、雙軌制獎金制度、拉人頭滾動牟利的經營形式很可能就是傳銷。
之后,記者在網上查閱相關資料的時候發現,在網絡上有全國工商部門打擊E科某威團伙聯系方式、電子郵件地址,其中有北京、上海、甘肅、湖北、湖南等全國31個省市工商部門。
網店如此加盟背后疑云重重
2008-08-25 15:43 深圳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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