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科技訊 5月11日上午11:00消息,黃靜起訴華碩消費欺詐侵權一案今日上午9點30分在法院開庭進行證據交換,新浪科技現場旁聽了庭審全過程。周成宇當場指出華碩公司提供的兩項證據系偽證,請求法庭做技術鑒證。
華碩方未當庭對黃靜方提供的證據提出異議。按照程序,華碩還可在6月2日開庭的第二次證據交換時提出異議。華碩方一位律師在退庭后告訴新浪科技,他們對打贏這個案子有很大的把握。
當事人均未出庭
上午9點30分,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5樓的48法庭內,黃靜方及華碩方的代表準時出現在原告及被告席上。黃靜方出席法庭的有其代理人周成宇、律師張平,黃靜本人未出席;華碩方出庭的有臺灣華碩的代理人1位,華碩中國公司的代理律師兩位。
這次證據交換吸引了10家媒體到庭旁聽,沒有黃靜起訴華碩名譽侵權一案到會的媒體多,那次庭審,數十家媒體到場旁邊,以至于一些媒體未能入內。旁聽席共32個座位,其中10個座位有人,顯得有些冷落。
53分鐘庭審紀實
9點30分庭審準時開始,10點23分審判長宣布退庭。整個證據交換過程持續了53分鐘。這53分鐘的庭審現場氣氛并不凝重,有法官語言平緩的不斷提問,有周成宇的慷慨陳詞,有華碩方的沉默。
法庭書記員在仔細詢問了原被告的身份之后,便開始向法庭遞交證據。9點48分,黃靜方向法庭遞交證據,這疊厚厚的資料共有16份證據,其中包括視頻錄像文件,第16份證據為各種費用單據,高達2000張。
9點50分,法庭將黃靜方的證據復印件交給被告的律師。9點51分,華碩方向法庭出示了他們的證據,一共有25份,也包括視頻資料,還有幻燈片文件。
除了華碩大陸公司外,另外一家被告臺灣華碩有一位代理人出席,但未提供任何證據資料。
黃靜及華碩均未提出證人到法庭的要求。華碩方面向法院提出調取周成宇曾因詐騙入獄的刑事案件檔案。
周成宇當場指華碩兩證據系偽造
此次證據交換,只是雙方將證據交給法庭及對方,以及對證據的真偽提出意見,并不涉及當場辯論。黃靜的代理人周成宇針對華碩的證據當場指出,華碩提交的證據三及證據六系偽證。
對于關心黃靜案的讀者而言,華碩提交的證據三及證據六并不會讓人覺得陌生。證據三是華碩提供的一份2006年2月10日上午的維修單,上面詳細說明了維修的處理器來自經銷商,而并非華碩公司。證據六是指那張爭議頗多的簽有兩個人名字的借條。
周成宇說,證據三的維修單據,黃靜本人沒有,且單號與下午7點的第二章維修單相差5000個,因此他認為這張單據系偽造的,要求法庭做相對時間鑒定。據了解,相對時間鑒定可以鎖定在三天之內。
對于證據六的借條,周成宇說,簽字的一方在事隔兩月之后,告訴媒體并不知情此事,且簽有兩個人的名字,不符合常理,因此他認為這也是偽造的,要求法庭做絕對時間鑒定。
華碩方面沒有對黃靜的證據提出意見。
審判長說,這只是第一次證據交換,雙方拿回對方的證據后,可以消化一下,再第二次證據交換時再提出意見均是可以的。華碩公司一位律師告訴新浪科技,他們要將證據拿回去好好消化一下。華碩另外一位律師說,他們對答應這場官司很有信心。
審判長在10點23分宣布退庭,并宣布將于6月2日上午9點,依然在48法庭開庭進行第二輪證據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