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快遞給我的手機怎么變成石頭了? 可能她改變主意送給我姐姐了,總之這和我們快遞公司無關。
新快報記者 余錦境
用戶買電腦,快遞寄來的卻是磚頭;買某名牌化妝品,打開快遞包裹卻發現是另一品牌……近期各地媒體曝光的這些讓人氣憤的“怪事”,幾乎都出現在貨到付款后。它們的共同點是:消費者通過網購、電視購物或者電話推銷訂購了某物品,收到物品前,快遞公司往往要求收件人先交錢才能打開包裹,而收件人交了錢后卻發現貨物與自己訂購的完全不一致,或者存在問題。據統計,從今年8月1日至10月國慶黃金周結束,僅315消費電子網就收到關于快遞公司代收貨款涉嫌詐騙的共83宗,其中,宅急送占此類總量的絕大部分。
網上購物、電視購物已經成為百姓購物新方式,銷售規模迅速擴大。但消費隨之增大,如何理性購物?如何正當維權?本專題一一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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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我被騙了!”陳女士打開自己訂購的“歐萊雅”化妝品包裹時失聲叫道,然而,此時代收了298元貨款的快遞送貨員早已不知去向。
“歐萊雅”變成“歐菲雅”
據陳女士介紹,今年7月份的一天,她接到“010-52093917”和“13051013890”兩號碼打過來的電話,對方聲稱是北京橡果國際,因為陳女士之前在該網上買過產品,恰好巴黎歐萊雅公司正在和他們聯合搞優惠活動,為了回饋老客戶,特別推出新產品“巴黎歐萊雅膠原蛋白補水保濕套裝”(聲稱全國統一零售價是1680元),而陳女士作為老客戶只要298元,貨到付款。
當時陳女士剛好需要購買護膚品,她再三詢問了產品內容,對方堅稱是歐萊雅公司答謝老客戶推出的廠家活動,也堅稱絕對是歐萊雅正品,于是便同意購買。
7月22日,陳女士收到了宅急送送來的快件,因為是代收貨款,付款之前也無法看到貨品。付款之后,她一拆包裝卻發現里面的貨品名稱叫做“L’OFEIAL(歐菲雅)”,并不是歐萊雅(正品歐萊雅是“L’O-REAL”)。之后陳女士一直嘗試聯系寄件人,但電話根本打不通。在315消費電子網的協助下強烈后,陳女士最終通過宅急送聯系上賣家,并得以退貨。
經調查,此類與歐萊雅公司沒有任何關系,主要是電話推銷詐騙分子冒稱歐萊雅公司,再利用快遞公司代收貨款、只負責送達不負責商品真偽的特點進行欺詐性銷售。發現被騙后,收件人一般會找寄件方交涉,但是,自己甚至連對方的真正身份都不清楚,退貨困難不說,不斷地交涉還鬧得一肚子氣。與此同時,代收貨款的快遞公司也往往以“只是送貨人”的理由不予理會,企圖撇清干系。
專家提醒
貨不對板直接快遞公司
“用戶的訂貨款是交給了快遞公司,快遞公司在此過程中充當的是銷售商,而非僅僅只是一個遞送貨物的平臺!”阿超指出,實際上快遞公司與這些推銷公司是簽訂了代收貨款的協議的。快遞公司幫助推銷公司代收貨款銷售產品,不僅賺取了快遞費用,還會定期從代收貨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勞務費。換言之,快遞公司還參與了銷售,如果快遞公司給用戶的產品貨不對板,那么,其就涉嫌銷售假冒偽劣產品。
他還進一步解釋,由于簽有協議,快遞公司非常清楚推銷公司的真實情況以及有效的聯系方式,況且,快遞公司手握這些貨款,有足夠的壓力來促使對方解決用戶的。
因此,用戶在發生此類糾紛后,可以直接致電快遞公司負責人,與其強烈交涉,甚至該快遞公司是電話推銷公司的“幫兇”,大多數問題都能得到解決。
解決辦法
辦法1:發現訂購的貨物有問題后,可立即查看包裹上的快遞公司的電話,與其交涉。郵局的電話是區號+11185(報上包裹單號);
辦法2:將具體寄件郵局的名稱反饋到郵箱adao@315ts.net,可了解到當事郵局貨到付款科的聯系電話,方便、維權;
辦法3:直接在315消費電子網網站,注明寄件郵局(提供包裹單號),受理專員會幫助反饋給當事郵局或主管上級。
記者調查
交涉多是浪費時間
據知情人士介紹,電話推銷公司通常會通過各種渠道收集或購買大量用戶的聯系方式,其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從電視購物公司或快遞公司處購買。拿到了大量的用戶聯系方式后,這些推銷公司便不斷地撥打目標用戶電話,以各種理由向這些用戶推銷商品。“他們常用的招數之一便是假冒廠商售后工作人員,以廠家高價回收問題產品為名行騙。所有的電話推銷公司在推銷過程中都會采用超低價格、超強功能以及不滿意無條件退貨等宣傳方式或承諾誘使用戶訂購。”
315消費電子網曾對此做過大量調查,用戶之所以相信這些電話購物公司的宣傳和承諾,主要是基于一種樸實的想法——反正是貨到付款,如果不滿意,我就拒絕簽收,不要產品。
“這恰恰給這些電話推銷公司留下可鉆的空子。”315消費電子網快遞行業受理專員阿超告訴記者,從長期處理此類的經驗來看,此類解決方式不會太理想,因為這些所謂的電話推銷公司大都是假的,“你曝光了他這個公司名稱,他明天換另一個公司名稱,曝光了他這個聯系電話,他馬上可以換另一個號碼,所以,與推銷公司交涉只能是浪費時間。”阿超說。
利益驅使快遞行業變“幫兇”
調查發現,大多數(民營快遞公司)如宅急送對此類的處理態度一直模棱兩可,聲稱僅負責途中的遞送,只能協助客戶督促賣家與客戶解決糾紛。若賣家不堅決要求退款退貨,快遞公司也不會采取其他方式幫助受害人追回貨款。結果只有一部分“斤斤計較”的人能夠拿到退款。
記者還發現,對于代收貨款糾紛,不同快遞公司的處理方式差異較大。例如,順豐快遞對此類的處理方式是建議用戶先同寄件公司溝通,如果寄件公司不給收件人退款,那么順豐快遞就會與寄件公司終止合作。而宅急送方面,如果寄件人不同意退款,宅急送就表示沒有辦法加以解決,人對宅急送的處理方式頗有微詞。整體而言,如果涉及國有(國營)的郵政快遞公司,此類解決率較高,民營快遞的解決情況則不甚理想。
一些大型的民營快遞公司向記者道出其中的“苦衷”,電話詐騙的賣家每年能為快遞公司“貢獻”幾萬元的利潤,快遞公司也不愿意因為一票幾百元的貨物而丟失這些合作大戶,因此才會造成了民營快遞處理此類模棱兩可的態度。
“一般來說,無論何種性質的快遞公司,只要用戶給快遞公司足夠的壓力,對方是會積極處理此類的。”315消費電子網受理專員羅勝益表示。 (本文來源:新快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