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華:我認為可能是柯先生在不使用手機的情況之下,開著無線的上網設置,可能之前他已經選擇過一些自動更新的運行導致了他的損失。避免的方式我覺得可能就兩種,第一種情況來講不用硬件上網,就是像剛才聯通跟蘋果所說的關掉它。另外一種情況就得要求柯先生非常了解自己手機中所裝配的所有的軟件,究竟會不會更新,會不會下載。但這個比較復雜,對于消費者要求也是比較高。我覺得可能關閉是一個比較簡單的辦法。
胡剛:因為我們看到它僅僅是聯通客服提出所謂的費用減半,在我看來是一種和稀泥的方式,沒有切實的解決我們消費者的憂慮,一個負責任的一個運營商,提供了硬件和相關的無形的服務,應當把消費者的手機進行一個徹底檢測,確定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不正常劇增的流量的發生,而我們現在看到現在電信運營商的拒鑒的做法是我們消費者所不恥的。
從我們一般的合同法的角度來說,柯先生他是和中國聯通這么一個電信運營商建立了直接的合同關系。對于柯先生來說,維權來說并不重要,因為基于合同基于不論是基于合同的支柱還是精神支柱,我們都可以重點指向電信運營商本案中即中國聯通,柯先生完全可以基于其享有的比如說知情權,基于合同的合約的相關的條款來追索自己的權益。
本案中的流量數額確實太驚人了,不是一個簡單的所謂簡單的更新或者是推送的問題,很可能是背后有了其他的一些問題。在此背景下,我們的消費者恐怕得堅決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這里面可以重點向我們的廣大電信用戶消費者做一個小小的提示,我們電信用戶發生了電信消費中的一些相關的糾紛、爭議也好,可以向我們的消協進行舉報,同時我們可以特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電信用戶申訴中心進行投訴,電話是010-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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