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自帶酒水需收開瓶費、“緊俏”汽車要加價才能提車、寬帶上網須在網兩年才能注銷……歷時兩個月的網上征集和評選,昨日,市消委會發布了“十大消費潛規則”:餐飲、汽車、通訊服務、快遞、旅游、網絡團購等行業榜上有名。對于“十大消費潛規則”,市消委會表示將及時向有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反映,并重點予以關注,積極引導規范,促進消費和諧。
潛規則 1餐飲業收開瓶費餐具費
反映:部分餐飲店向消費者收取酒水開瓶費、消毒餐具費和設置最低消費門檻。
案例:2012年春節,羅先生的侄兒在市內某酒店舉辦婚宴,就被收取了近萬元的開瓶費。“酒店告知,開一瓶酒,國產酒100元/瓶,進口酒200元/瓶,婚宴選用了名酒竟要收400元/瓶。”羅先生表示,酒店都訂了,不能因開瓶費鬧得不愉快,所以只能無奈交錢。
說法:市消委會秘書長劉明生說,2月15日,我市近百家龍頭餐飲企業、26個餐飲商會分會主動承諾取消“開瓶費”等不合理收費項目,不得巧立名目重復收取服務費。力爭在4月前,實現全市餐飲行業數萬家店都加入到主動承諾取消不合理收費中。
潛規則2 加價才能提到“緊俏”車
反映:部分4S店采取加價或搭售內飾的方式銷售“緊俏”車型,銷售商不是按照訂車順序來供貨,而是優先保證加價或選購內飾的顧客,否則,無法保證何時才能提車。
案例:去年國慶期間,市民吳先生決定購買一款裸車價為15.96萬元的銀白色轎車。在交了5000元訂金后,銷售人員表示,吳先生還需通過該汽車銷售店購保險、上牌照以及購買一臺導航儀,否則不能提車。吳先生介紹,隨后,他多次找到經銷商協商未果后,只好放棄購買并要求退還訂金,但遭到經銷商拒絕。于是,吳先生遂撥打12315進行投訴。最后,在工商執法人員調解下,該汽車經銷商表示對于附加產品,吳先生可以自愿購買不強加要求。事后,吳先生購買了該車。
說法: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銷售商的行為違反了《重慶市反不正當競爭條例》的相關規定,一旦查實,商家將被處以5萬元的罰款。目前,市工商局正對我市汽車銷售行業加價(包括搭售內飾)才能提車等情況進行調查。
潛規則3 寬帶在網兩年才能注銷
反映:寬帶上網用戶必須在網滿兩年,期間不得變更,不得注銷。
案例:有網友在網上發帖稱,因工作變動,他從區縣調往主城,但辦理的寬帶卻惹了煩心事。“去年9月才辦的寬帶上網包月服務,到現在還不到一年,想斷網,但營運商卻要我支付違約金。”該網友稱,營運商表示,寬帶上網須在網滿2年,其間如果注銷,則需支付違約金。
說法: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自去年9月起,我市便開展為期9個月的“打假四霸反欺詐”專項行動。其中“四霸”,即整治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制定“霸王合同”、強制服務、搭售商品、濫收費用等“霸王”行為,挑戰壟斷行業,打破行業潛規則。
潛規則4 影院禁止外帶食品飲料
反映:電影院不準把外面買的食品飲料帶進電影院,而在電影院買的食品飲料卻可以帶進去。
案例:2月中旬,市民郭小姐與朋友一起去江北某電影院看電影。因該影院不準消費者自帶飲料,郭小姐便在影院的柜臺上購買。“但是一瓶康師傅綠茶在超市只賣2.5元,這里竟要12元。”郭小姐認為,這價格高得太離譜了。
說法:森達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賀天強表示,該電影院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
潛規則5 快遞公司最高賠300元
反映:未保價的商品在快遞中如果遺失,快遞公司最高賠償300元。
案例:“郵寄了34件物品,驗收時僅剩23件了。”市民杜某反映,他孩子于2011年12月13日通過北京一快遞公司郵寄物品,誰知物品卻“縮水”了。不僅如此,包裝箱里面還有物品被拿走后,剩下的包裝盒。該公司工作人員勸說,先簽收物品再進行調查。杜某表示,隨后,該事件就反復地被北京、重慶的快遞公司“踢來踢去”。直到今年2月27號,重慶方的快遞公司才正式回話:賠付300元。
說法:業內人士透露,根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和《快遞服務標準》,對于賠償是有規定的。按資費三倍賠償只適合于郵政,快遞并不適合這一條。
潛規則6 導游強迫游客指定消費
反映:不少導游與商家串通,強迫游客到指定商家購物消費。
案例:去年11月,市民徐小姐參加了重慶“一日游”。“交了60元團費,誰知導游竟在合同中標注,要去兩個購物點。”徐小姐說,短短一天的行程,在購物點就耗了兩三小時。導游雖未強迫一定要購買,但期間不斷地游說。“團費那么低,根本就沒有利潤,你們配合一下,買些土特產嘛。”
說法:業內人士表示,如消費者發現合同條款存在“指定商家”字樣時,要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尤其是遇到被導游強迫購物時,一定要及時向旅游局投訴。
潛規則7 兒童攝影高價售賣底片
反映:帶孩子去影樓照相,如果需要未入冊的底片,必須付費購買,每張少則30元,多則40元。
案例:市民張某近日帶小孩去某影樓照相,花688元訂了一款優惠套餐,含服裝2套、精修照片15張等。“可在選底片時,商家表示,選未入冊的底片須付費,每張少則30元,多則40元。”張某稱,現在是數碼底片,商家不花費成本,為何不能全送?
說法:市消委會秘書長劉明生表示,消費者遇到這些情況,可向工商部門投訴,工商部門將按有利于消費者的方向調解。
潛規則8 消費預付卡有余額不退
反映:美容卡、電影卡、健身卡等各類消費預付卡,余額不能退,想要用完余額只能再等額充值,周而復始,最終還是消費者放棄;消費預付卡超過有效期的,需充入一定金額才能重新激活。
案例:張女士在解放碑一家美發店做燙染護理,辦理3折卡余額不足,結賬時店方要求她充值。“要么按1500元充,要么就要按原價結賬不能享受折扣。”張女士說,“明明卡里還有幾十元,至少可以享受一個優惠價。”但店員告知卡里至少得保留20元。消費者認為,余額不足為何不能補足不夠的金額?
說法:市工商局合同監督管理處處長徐京表示,規避自身責任,擴大自己的權利,限制消費者權利是現在預付卡存在的問題,他建議消費者在簽合同時應該認真閱讀,避免掉入合同陷阱。一旦消費者遇到不合理的“潛規則”可撥打12315進行投訴,或登錄工商局網站發表建議。
潛規則9 網上團購發票難開價格虛
反映:部分團購網站通過人數“注水”等方式夸大宣傳,虛標商品價格,以各種理由拒絕或拖延開發票。
案例:“去年在網上消費了1萬多元,東西買了不少,但卻很少開發票。”家住天星橋的市民張箏箏經常網購,昨日,她告訴記者,網上購物索要發票非常麻煩,網商常常“推三阻四”。因此,她除了維修時必須要用發票的物品,其他都不會考慮發票問題。
說法: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等八部委聯合發布《關于促進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指出,稅務總局、財政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及各示范城市,研究完善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制度,制定網絡(電子)發票管理暫行辦法及標準規范,研究安全網絡(電子)發票系統及網絡(電子)發票管理與服務平臺的建設思路,形成試點工程方案,并在相關示范城市組織開展試點。重慶、北京等22個城市被納入開展網絡(電子)發票應用試點的范疇。
潛規則10 出租車出主城不打表
反映:乘客坐出租車到偏遠地點,從來不打表計費,收費都是“一口價”。
案例:昨日,有市民表示,去年從主城去區縣出差時,出租車司機表示地方太偏,不打表計費“一口價”要200元,如果“打組合”則便宜些,每人40~50元。最終“打組合”沒成,該市民還是自行支付了200元的路費。該市民表示,時間也浪費了,且不打表計費太不合理了。
說法:市消委會秘書長劉明生表示,消費者遇類似情況,要注意收集證據,如車牌號等,及時向相關部門投訴。(記者 嚴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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